为深化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提高教育整顿的宣传覆盖面和群众知晓率,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罗田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方振山在办理李某某与叶某某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一案时,考虑到双方系邻居,多次带领法官助理叶玲、书记员王晓丽到双方当事人家中进行调解,最终妥善化解了矛盾。
第一次入户调查
事情经过是:叶某某将自家的两头黄牛牵至李某某田里放牧,双方发生冲突,导致双方当事人均受伤。罗田县人民法院受理此案,方振山主动要求承办此案件,带领法官助理、书记员到当事人所在村委会详细了解情况,并前往双方当事人家里实地了解情况。经了解,当事人双方家庭都较为贫困,李某某的妻子常年卧病在床;而叶某某的儿子身患残疾,生活不能自理,属于精准扶贫户。
第二次入户调查
经开庭审理,双方当事人未达成一致意见且互不让步,要求申请司法鉴定。法官耐心的解释说明核算司法鉴定、律师服务、交通等费用,以及双方当事人在此费用中可能承担的占比,说明此费用对双方当事人都是一笔不小的开支。庭审后,方振山再次前往双方当事人家中进行调解,通过耐心细致地讲理说法、角色转换、设身处地的帮当事人进行分析,最终双方意见达成一致,握手言和,化解矛盾,达成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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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轲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