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石首市大垸司法所成功调解一起村民土地租赁合同纠纷。
纠纷还要溯源至2014年。当时,原五大桥村未与古长堤村合并,前书记在没有通过群众代表大会,只有少数村民同意的情况下,将本村8组的10亩低湖田承包给本村的村民汤某,双方约定承包年限为20年,即2014年12月30日至2034年12月30日,承包价格为每年125元/亩,共计3万元,由汤某至签字后一次性付清。因没有经过全部村民的同意,8组的村民多次以价格太低、承包期限太长向村委会、镇政府要求更改合同,并有上访意向。

大垸司法所工作人员在了解情况后,首先安抚好村民的情绪,同时承诺一定处理好此事,维护大家的利益。当即同镇领导一同前往古长堤村进行调查取证,核查事情的原委。
经工作人员安抚情绪、耐心劝导,在双方心平气和的氛围中详细讲解了民法典关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相关规定和法律常识,双方最终达成协议,对承包价格、承包期限予以更改,价格在原基础上增加3000元,年限改为2014年9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其他条款仍然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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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艳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