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院第五检查督导组到嘉鱼县院调研“纸面服刑”排查工作
2021-03-13 16:30:43 来源:楚天法治 点击: 0
3月11日上午,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排查“纸面服刑”专项检察活动第五检查督导组到嘉鱼县检察院调研“纸面服刑”排查工作。省院第五检察部二级调研员王军组长带队,咸宁市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王晓明等人陪同调研。
会上,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张铁强向督导组汇报了嘉鱼县检察院自开展排查“纸面服刑”专项检察活动以来的工作情况。截至目前,嘉鱼县共排查出判处实刑未交付执行的“纸面服刑”罪犯46人。截止到3月10日,已交付执行35人,4人被上网通缉,1人被强制戒毒,6人因病暂未收监执行。
疫情期间,嘉鱼县检察院办理的尹某某妨害污染病防治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因尹某某曾确诊新冠肺炎,在多次交付执行时,看守所均以其曾患新冠肺炎为由拒不接收。在这次专项活动中,嘉鱼县检察院协调相关部门对尹某某进行核酸检测,迅速将尹某某交付执行。
张铁强副检察长介绍了嘉鱼县院的经验做法,并汇报了对11名尚未收监执行人员下一步的工作部署并就刑事执行中遇到的一些法律实务方面的疑难问题和困难作了交流。
听取汇报,详细查看相关工作台账后,督导组对嘉鱼县院“纸面服刑”工作表示了充分的肯定,认为嘉鱼县院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反应迅速,行动高效,工作成效显著。并对接下来的工作提出要求:
一是要深入总结尹某某妨害传染病防治案等案件交付执行的经验,进行提炼,形成精品案例。
二是要对“纸面服刑”情况进行系统归纳总结,分析其存在的原因,摸排线索,深挖是否有司法工作人员存在腐败的现象。
三是要勇于担当、主动作为,深入开展各项“纸面服刑”清查工作,把工作做实做细,实现应服刑人员应收尽收,深层次杜绝“纸面服刑”。
四是要继续加大排查力度,让“纸面服刑”排查工作覆盖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全过程,在后期的整改纠正阶段取得更大的成效。
(李颖 杜林)
关注楚天法治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