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赡养老人不仅是道德义务,更是法律规定的强制性责任。今天,我们将法庭‘搬’到村口,就是为了让每一位村民都明白:孝老爱亲,既是家事,更是国法所系!”随着巡回法庭法官庄严的声音在南漳县肖堰镇柏树岗村村委会响起,一位萦绕在百岁老人心头的赡养纠纷案正式开庭。
百岁老人王大爷育有五名子女,此前一直跟随女儿在外地生活,现在年事已高,思乡情切,执意要回到老家生活,然而子女们却无法就赡养问题达成一致意见,无奈只得向肖堰司法所求助,司法所工作人员积极与南漳县法律援助中心对接,并指派援助律师代理这起赡养案。
庭审现场,国徽高悬,法槌起落。原告席上,百岁老人王大爷在亲属的陪伴下,颤巍巍地诉说着自己的诉求。被告席上,子女们低着头沉默不语。援助律师围绕案件焦点,条理清晰地举证质证,发表代理意见,指出子女赡养老人是应尽的义务,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在法庭调解环节,律师与法官从法理、情理双管齐下,耐心释法说理,逐一询问子女们的赡养意见,引导子女换位思考,履行赡养义务。经过两个多小时的审理,案件达成初步调解意向,老人仍然跟随女儿生活,其居住、生活及医疗费用则由四个儿子共同承担。
“赡养纠纷看似是家庭内部矛盾,但绝不能成为子女逃避法律责任的‘法外之地’。”庭审结束后,南漳县法律援助中心负责人现场开展普法宣讲。针对老人女儿提出的老人如果生病住院产生的费用应当如何解决的问题,该中心负责人说道:“当然是子女平分,请护工的费用也可以平分,赡养纠纷可以申请免费的法律援助,我们始终对侵害老年人权益的行为‘零容忍’,坚决用法律为老年人撑起‘保护伞’!法院判决后,对于拒不履行赡养义务的被告,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随后,肖堰司法所负责人向村委会干部发放了《民法典》《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法律援助法》等宣传资料。“法律援助不是‘走过场’,而是实实在在为群众办实事。”司法所负责人表示,“我们将继续联合县法律援助中心,常态化开展‘送法进乡村’活动,让法治阳光照亮每一个角落。”
近年来,南漳县司法局始终践行“司法为民”理念,将法律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今后也将持续深化法律援助惠民工程,以“法援惠民生”为抓手,聚焦弱势群体“急难愁盼”,用有温度的法律服务,守护万家灯火,助力乡村振兴,让公平正义的阳光普照南漳大地。
(张荣珺 熊雪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