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上半年,江陵县社区矫正工作以监督管理与教育帮扶为主线,以矫正对象顺利回归社会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提升社区矫正规范化、精细化、智能化、法治化水平,社区矫正工作总体平稳推进,教育矫正水平明显提高,为江陵县平安法治建设积极贡献力量。
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
组织体系得到完善。县委平安领导小组将社区矫正对象监督管理纳入平安建设考核体系,确保社区矫正对象监督管理到位;县委政法委员会会议专题研究社区矫正工作两次,对社区矫正对象监管工作进行安排;县司法局刑事执行委员会书面评议社区矫正刑事执行80余次,落实主体监管责任;已构建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司法行政机关组织实施、相关部门协同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社区矫正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阵地设施得到提升。江陵县根据司法部《社区矫正中心建设规范》要求,先后投入五十余万元,全面完成社区矫正局改造升级,建成900平米功能设施齐全,标牌标识统一,管理运行规范的社区矫正阵地,系目前荆州市占地面积最大、结构最完善的县级社区矫正工作基地,达到了省级规范化标准。
干警队伍得到加强。上半年司法局党组讨论通过社区矫正局增加1名工作人员,社区矫正局工作人员增加至6人,明确各岗位人员职责,力量得到进一步加强;基层司法所基本实行“2+1”人员配置,基层队伍力量得到进一步充实。
社区矫正工作精细化
工作制度进一步细化。上半年社区矫正局进一步细化了社区矫正各项工作制度,完善了社区矫正相关工作流程,定期向司法局领导汇报工作,各项工作按照工作制度和流程有序开展,工作效率得到进一步提升。
工作档案进一步规范。严格按照社区矫正相关档案要求,建立了调查评估档案、工作档案(司法所)、执行档案(社矫局)及社区矫正工作节点台账,详细记录社区矫正对象个人情况、思想状况、工作、家庭、活动和刑事执行活动等内容,确保每个执法环节有据可查,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实现了社区矫正工作的精细化,半年来检查抽查各类卷宗100余件。
个案矫正进一步精准。结合每名社区矫正对象实际,制定了不同的矫正方案,按照“一人一策”,有针对性的开展教育帮扶;对受到惩处或者思想波动较大的社矫对象采取当面教育谈话方式,积极干预心理危机,矫正其行为,半年先后与40余名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了单独谈话教育。与劳动就业部门合作,为有需求的社区矫正对象提供就业指导6次,帮助社区矫正对象顺利融入社会、适应社会,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社区矫正工作智能化
监督管理智能精准。利用手机信息化核查、江陵县“智慧矫正”APP签到,实时掌握社区矫正对象动态,智能分析社区矫正对象的行为轨迹,实现社区矫正对象精准定位,确保不脱管、不越界,半年来收到信息预警信息30余条,核实8名社区矫正对象不假外出情况,对不假外出社区矫正对象及时给予处理。
执法审批提质增效。“智慧矫正”系统实现全面掌握矫正对象基本情况、分级分类情况、矫正类别等信息,执法审批备案证据上传、文书文号自动生成等实现社区矫正执法审批高效处理,帮助完成矫正对象档案查询、定位监控、报警处理等日常管理工作,实现矫正工作智能化。半年来,共计审批备案请假外出、跨市县活动、管理类别调整、执行地变200余件,给予社矫对象训诫7人、警告11人,撤销缓刑收监1人。
矫正服务方便快捷。依托手机客户端平台,社矫对象可以足不出户完成个人信息查询、外出请假、心理矫治、在线签到等事项;工作人员可以完成基本信息网上录入,业务工作线上办理,实现“人在网上走、事在网上办、结果网上查”,切实减少社区矫正对象“跑腿多、事难办”的现象,为矫正对象提供多元化、一站式服务,真正帮扶矫正对象快速顺利融入社会。
社区矫正工作法治化
提升学习能力。江陵县社区矫正局全体工作人员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活动,通过组织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等多种途径,不断提升江陵县社矫局全体人员的政治理论水平和政治素养,确保队伍的政治坚定性和纯洁性。
提升执法水平。组织社区矫正局及各司法所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熟练掌握刑事执行标准,坚决依法依规执行刑事执行工作,进一步提升执法水平。
提升教育质效。坚持社区矫正对象集中教育制度,严管对象每周集中教育一次、普管和宽管对象每两周集中教育一次,半年来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学习法律法规及公益劳动30余次,督促社矫对象自学法律法规及道德知识,在“守界者”软件上发布近万篇学习资料,方便社区矫正对象自学查阅。通过系列学习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了社区矫正对象法治意识,矫正教育效果取得一定效果。
江陵县社区矫正工作目前总体平稳,县社区矫正局将继续加强教育监管,提升社区矫正工作水平,确保辖区社会安全稳定,为平安江陵法治江陵建设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