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司法服务大财政体系建设对接联动机制创建工作,充分发挥司法审判盘活闲置国有“三资”职能作用,深化府院联动工作。7月2日下午,咸安区投资管理委员会组织召开咸安区司法服务大财政体系建设对接联动机制工作推进会。

会上,区法院对《咸安区关于助推“大财政体系建设”建立司法对接联动机制的意见(讨论稿)》进行了全面解读。各责任单位围绕实施方案、结合各自职能进行研讨发言,提出优化建议。
会议指出,此次会议是贯彻中央及省、市、区委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支点建设决策部署的具体行动,旨在凝聚共识、明确路径,推动司法服务深度融入大财政体系建设。区法院和区直相关部门要深入贯彻中央决策部署,积极落实省委战略布局要求,将工作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构建司法与行政协同联动机制,聚焦国有“三资”清理盘点、地方债务风险化解、财政投资风险防范等重点领域,通过司法介入和制度保障,有效解决企业发展中的痛点、难点问题,助力咸安营商环境建设。
会议强调,要协同多元主体释放司法服务大财政体系建设效能。依托司法审判职能,强化与国资管理部门、审计机构的协同联动,形成国有资产清理处置的全链条保障机制,盘活闲置国有“三资”;要深化联络协作、联席会议、“评拍”研判“三机制”,构建起全方位、多层次的府院联动格局;要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通过法院与职能部门通力配合,将风险防控贯穿大财政体系建设的各环节、全周期,化解重大风险隐患,维护财政体系安全稳定。
会议要求,与会部门要强化责任担当,落实司法服务大财政体系建设的工作举措,以高度责任感推进改革;要深化协作,依托府院联动“三机制”建立常态化沟通渠道;要锚定目标,各单位要将司法服务大财政体系建设纳入重点工作任务,建立健全内部工作机制,细化任务分工,明确时间节点,确保司法服务大财政体系建设工作落地落实,成势见效,为咸安区打造武汉都市圈绿色发展重要增长极先行示范区贡献力量。
区法院、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税务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住建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城乡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区招商和投资促进中心、咸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等单位相关领导及区法院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区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张尚利出席会议并讲话。
(陈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