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办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是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工作。实践中,该工作存在线索获取难、案件侦破难、检察人员素能提升难等问题,笔者认为,应从以下五方面提升查办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案件质效。
建立案件线索统一收集机制
一是建立内外线索收集机制。对内,应建立检察机关内部案件线索的统一管理和交办机制。即各内设业务部门加强信息联动,积极摸排案件线索,并按照要求登记台账,层报上级检察机关备案。对外,应建立外部线索联系机制。主动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等的协调配合,建立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线索双向移送机制。二是建立巡回检察收集线索联系机制。从司法实践看,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具有较强的隐蔽性,刑讯逼供、重罪轻判、有案不立、违规违法"减假暂"、违法保外就医等,往往是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的温床。检察机关应发挥巡回检察的"利剑"作用以及派驻检察的"前哨探头"作用,依法能动履职,积极发现职务犯罪线索。
建立侦查一体化工作机制
一是在省级和市级检察院单独设立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侦查机构,做到机构单列、人员专职,保证队伍专业化、装备现代化。二是构建上下级检察机关一体联动办案机制,以省级检察院为主体,充分发挥检察机关上下一体机制优势,以提办、交办、督办、联合办等方式,不断优化侦查资源配置,破解反贪反渎转隶后侦查资源不足的问题。三是建立检察机关内部协作全院"一盘棋"一体联动办案机制,加强与捕诉、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控告申诉等检察业务部门的协调配合,完善适时介入、线索研判评估、专业问题论证等相关制度机制,其他部门将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线索及时移送侦查部门依法办理,形成惩治司法腐败工作合力。
建立外部协作配合工作机制
一是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的衔接协调,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往往与贪污贿赂犯罪相关联,在查办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工作中,检察机关与纪检监察机关应加强协作,相互支持,不断完善线索移送、办案协作、工作通报等工作机制。二是加强与公安、法院、司法行政等机关的工作联系,通过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等方式,逐步完善技术侦查、调卷阅卷、调监换押等协作机制。
建立侦查信息化、数据化保障机制
一是加强侦查办案技术保障,针对当前侦查技术装备缺乏、基础保障较弱的问题,及时购置保障侦查工作的基本办案设备,进一步加强现代化、信息化、智能化侦查装备保障建设,为侦查办案工作提供强有力支撑。二是加大侦查信息化数据化保障力度。一方面,应加强与银行、房产、税务等部门的沟通协调,畅通信息来源渠道,建立起互联互通的侦查信息查询平台;另一方面,依托纪检监察、公安等部门现有的信息查询平台助力侦查工作,探索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在办案中的应用,综合运用信息比对、数据分析等高科技手段开展侦查,提升办案质量。
建立侦查队伍素能提升机制
一是加强业务培训。建议由地市一级检察机关牵头建立"侦查理论+实践锻炼"的业务人才培养模式,实行"以老带新"的实战练兵,将基层检察机关具有侦查工作经历和经验的检察人员集中起来,遴选适宜侦查工作的检察人员,以"传帮带"形式提升侦查人员整体素质,破解当前检察机关侦查人员少、能力弱、基础差的难题。二是加强侦查人员选任和考核。探索建立侦查人员资格准入制度,严格按照选用标准和程序,考察侦查人员专业能力。同时,注重遴选相关人员,完善侦查队伍年龄结构、专业结构、知识结构。通过培训、实战、考核、遴选等,培养一批适应检察侦查工作科学发展的侦查人才队伍。
(饶学兵、王亮、叶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