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也不想回去和大儿子一起生活,希望政府为她做主。”近日,一位老人拄着拐杖颤颤巍巍走进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鸭子口乡司法所,见到工作人员就急切地寻求帮助。
看到老人焦急的神情,工作人员迅速为老人泡了一杯热茶,并安慰她不要着急慢慢说。但老人对自己的姓名、年龄、住址却语焉不详,言语中显得有些神志不清。了解到基本情况后,乡司法所工作人员马上与各村网格员分别联系,最终确认了老人的身份,并通知其子女到司法所进行沟通协商。
经了解,原来老人今年已经93岁高龄,以前跟子女在长阳资丘生活过一段时间,这几年到鸭子口跟着大儿子刘某生活。但老人年老失智,家人只要一时没有注意,老人就独自跑到马路上,或者雨天在外面淋雨,刘某害怕老人发生危险,有时候不得不强制将老人带回家,结果导致老人产生误解,不愿意跟自己一起生活。刘某表示自己年龄越来越大,越来越力不从心。
调解过程中,司法所干部现场释法,对老人的五个子女着重讲解了《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让其知晓赡养老人是成年子女应尽的法定义务,同时也从情理上对老人的子女进行劝说,对于老人的赡养问题,不论是请专人照顾,还是子女轮流照顾,都要多一些耐心和细心,让老人也切实感受到子女的关爱。最终,通过工作人员反复调解和沟通,五个子女达成了赡养协议。
百善孝为先。“孝”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子女应尽的法律义务。鸭子口乡政法办联合乡司法所,成功调处了这起赡养纠纷,并当场签订赡养协议,既依法维护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又有效促进了家庭和谐,传递了司法温情。
(胡帅 覃琼瑶 作者单位: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