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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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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州区法院:以“四变之力”落实强基导向 推动人民法庭工作再上新台阶
2022-04-01 22:40:14 来源:楚天法治 点击: 0
  为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最高法院《关于推动新时代人民法庭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省委办公厅《关于加强全省人民法庭规范化建设的意见》、市委办公室《关于加强全市人民法庭规范建设的若干措施》文件精神,进一步提升基层人民法庭服务乡村振兴、基层社会治理和规范化建设水平,黄州区人民法院坚持“三个便于”、“三个服务”、“三个优化”的工作原则,高位识变、科学应变、精准定变、主动求变,全面推动人民法庭布局更优、功能更准、服务更全,基层人民法庭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是高位识别时代发展之变。积极融入区委领导下的社会治理体系,主动打破单一办案的固有思维,综合考虑辖区经济发展水平、人口数量、企业规模、司法资源等因素,前移服务工作关口、完善多元解纷机制、优化产品供给模式,推动人员下沉、要素集成、纠纷分流,通过适当减少人民法庭法官的年人均办案数,实现“小法庭”全心服务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大格局”。2021年以来,人民法庭通过诉前调解化解矛盾纠纷57件,基层矛盾纠纷从源头化解,为“无讼”乡村社区建设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是科学应对布局调整之变。坚持因地制宜,组建调研工作专班,实地测量管辖范围大小、延伸服务半径、案件数量基准,对距离法院过近的东湖人民法庭重新规划设置,拟改名为“城东人民法庭”,受理城东地区辖区范围内的各类纠纷案件,切实减轻人民群众在空间、时间、成本上诉累。
  三是精准把握职能定位之变。坚持走规范化、分类化、专业化的内涵式发展道路,按照传统农村法庭、城郊法庭和城区法庭的分层分类,探索专业化的审判新模式。针对堵城辖区内中小企业较多的特点,堵城法庭成立涉企案件合议庭,集中审理辖区内的涉企业案件,及时为辖区企业提供“一站式”司法服务。针对陶店法庭地处农村优势,新增3个巡回审判点,依法审理土地纠纷、家事纠纷、邻里纠纷等涉农纠纷,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能增效。
  四是主动释放用人导向之变。坚持将人民法庭作为培养干部的“蹲苗田”,健全完善机关人员与法庭人员定期轮岗交流机制,新入职人员一律选派到人民法庭工作锻炼。同时,将干部选拔任用、晋职晋级与人民法庭工作经历挂钩,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提拔为领导班子成员,让人民法庭派得下人、留得住人、输得出人才。2022年,东湖人民法庭庭长被任命为副院长,堵城人民法庭负责人任命为审判委员会委员。
  (陈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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