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检察官,我们学校一年级的一名学生被家长打骂致离家出走,刚刚被巡逻民警发现,我们怀疑该学生遭受家庭暴力,之前你们检察机关来我们学校宣讲了强制报告制度,这属于报告的范围,我们就赶紧将相关情况向你们报告……”2024年3月22日晚,蕲春县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县实验小学法治副校长方玉接到校方电话。
得知小轩同学(化名)被带到实验小学安抚,方玉与未检干警程菲连夜赶至实验小学了解情况。“我妈妈经常打我,他们都不爱我,我不想回家……”见到检察官,小轩再次红了眼眶。经了解,小轩长期遭受家长打骂,这天晚上又因小事被打骂一顿,并被关在了门外。小轩不堪忍受,想走回外地老家寻求安慰,走出几公里被巡逻民警发现,因记不清父母电话,也不愿回家,幸而记得班主任电话,后经巡逻民警联系被送回学校。
学校老师向检察官反映,校方曾多次请小轩家长到学校商谈家庭管教问题,家长均拒绝,打算去家访,家长也坚决不让。检察官认为小轩家长在家庭教育方面存在严重不当,若不及时引导、督促改正,可能导致严重后果,影响小轩的身心健康。
为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检察官联合学校通知小轩家长到实验小学接受家庭教育指导,并从法、理、情多个角度出发,告诫家长家庭暴力不是“家务事”,很有可能涉嫌虐待罪,国家禁止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父母不可以爱之名,行伤害之事;并指导家长要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严、适应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规律和特点,以恰当的方式引导、教育子女健康成长。
“之前我们确实做得不对,以后会按照检察机关和学校的要求,认真学习《家庭教育促进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学习正确的教育方式方法,多给予孩子关心和关爱……”小轩家长反思了自己的行为并对检察官作出保证。
此前,蕲春县检察院曾多次到全县各中小学开展强制报告制度及《家庭教育促进法》宣讲活动。该院将继续推进强制报告制度落实,引导广大家长切实履行家庭教育职责,以“我管”促“都管”,促进“六大保护”协同发力,全方位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共同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程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