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法治讯(彭小陛 通讯员 曾甜甜 柯美中)为了达到不劳而获的目的,家住阳新的李某多次冒充运管局工作人员,采用“钓鱼执法”的方式,对“黑车”进行“黑吃黑”,两个月内敲诈他人钱财共计4800元。3月25日,阳新县检察院对涉嫌敲诈勒索罪的李某提起公诉。
2023年1月2日深夜,“黑车”司机何某像往常一样在马路上接生意,很快路边的一名男子就招手上了车。当何某载着该名男子到达目的地时,男子却让何某继续开至湖边停车。在支付完车费后,该男子忽然拔下何某车辆钥匙。
“我是运管局的,正在抓‘黑车’,现在你的车涉嫌非法营运,我马上通知同事过来!”何某刚准备质问男子拔钥匙的行为,男子便义正言辞地就“表明”了自己的身份,并表示要对何某开“黑车”的行为进行处罚。想到自己即将被罚款,何某一时被吓懵在原地。
“我手上付的钱就是凭证!不过这个问题也不是不能解决,就看你自己是想公了还是私了?”正当何某不知所措时,男子出示一张穿着运管局制服的个人照片,并暗示可以私了。惊慌之下,何某答应与该男子私了,并拿出900元现金给了该男子。
“你的行为不仅要罚款,还得扣车,损失至少5000元。这点钱恐怕是搞不定的!”在“得手”900元后,该男子表示金额不够,后经两人协商,何某通过扫描微信二维码,又向该男子转账700元。
在驾车离去的路上,何某越想越不对劲,意识到可能被骗,随即向公安机关报案。2023年2月24日,犯罪嫌疑人李某被抓获。
该案于2023年10月7日移送阳新县检察院审查起诉。经查,2022年11月至2023年1月期间,李某在阳新县城区乘坐他人无运营资质的小轿车时,以冒充运管局工作人员查处非法营运车辆的方式,敲诈勒索三名“黑车”司机,共计4800元。案发后,李某赔偿被害人全部损失,并取得谅解。
“我知道‘黑车’司机做的是违法的事情,即使知道被骗了也不敢报警,所以利用他们害怕被处罚的恐惧心理,来敲诈勒索钱财。”在讯问中,李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向案件承办检察官交代道。
根据查明的事实,该院认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充特殊身份,多次敲诈勒索他人财物,应当以敲诈勒索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遂于3月25日对涉嫌敲诈勒索罪的李某提起公诉。针对本案中发现的非法营运车辆线索,该院已移送至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