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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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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要工钱不成竟盗窃“抵”薪 有理变有罪
2024-01-25 18:15:49 来源:楚天法治 点击: 0
       楚天法治黄石讯(彭小陛 通讯员 曾甜甜 柯美中)劳动者有权获得报酬,这本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但如果选错了讨薪的方式,不仅应得的工资可能要不到,还有可能因此触犯法律。家住阳新的王某因讨要工资未果,一气之下竟盗窃老板工厂的7个摄像头来抵债,涉案价值12537元。1月17日,阳新县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对王某提起公诉。
       2023年10月19日,某企业相关负责人张某到公安机关报案,称其堆放在工厂仓库内的多台摄像头被盗。公安民警经过调查发现,曾在张某工厂做工的王某有重大作案嫌疑,随后将张某抓获,并现场查获被盗摄像头。
      原来,同年9月,王某接受张某的雇佣,负责为企业安装摄像头,并商议价格为每天320元,一共需要工作十天。安装完毕后,王某多次找张某讨要工钱,却始终未能如愿,也因此积累了一肚子怨气。
      10月19日凌晨,通宵工作后的王某,想到了工厂仓库里那些摄像头,心里萌生了一个念头,既然公司不给他工资,他就自己动手,拿些摄像头来抵工资。于是,王某开始了他的夜间行动。
      为了躲避公安机关的侦查,王某把之前报废的车牌套用在所驾驶的车辆上。凌晨4点,他走进工厂,他熟悉这里的每一个角落,知道什么时候有保安巡逻。在顺利打开存放摄像头的仓库大门后,王某将7个全新未拆封的摄像头盗走,并秘密存放,直至被公安机关查获。经物价部门鉴定,被盗的7个摄像头价值人民币12537元。
     1月3日,该案移送至阳新县检察院审查起诉。该院经审查后认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盗窃罪,应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遂于1月17日以涉嫌盗窃罪对王某提起公诉。
     讨薪本是正常诉求,但切记要采取合法的方式。那么,正确的维权方式有哪些呢?
     检察官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劳动者享有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如遇欠薪,劳动者首先要保持冷静理智,向欠薪者讲明利害关系,耐心进行充分的沟通、协商。其次要善用法律维权。要提前保存好相关证据,及时向当地劳动执法部门举报,由劳动部门的执法监察人员介入帮助协调解决;也可以到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如果对仲裁结果不认可,还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申请强制执行;若劳动者维权还存在困难,可以向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或者向检察机关申请法律监督。切记不可采取违法犯罪的方式讨薪,既难以达到目的,还会使自己陷入牢狱之灾,最终追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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