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法治黄石讯(彭小陛 通讯员 柯美中)为进一步提高财产刑执行工作质效,维护国家司法公信力,12月22日,阳新县检察院扫黑除恶办公室联合该院第三检察部,到县法院开展涉黑涉恶案件罪犯财产刑执行检察监督活动。
此次监督活动主要针对县人民法院2021年扫黑除恶斗争进入常态化后,对涉黑涉恶案件罪犯财产刑的执行立案活动、终结执行、涉案财物处置以及上缴国库等一系列财产刑执行活动进行全面、系统的核查和监督,对发现的问题现场进行反馈,对进一步加强财产刑案件执行提出意见建议。
活动前,该院立足检察监督职能,加强内部联动和外部信息共享,依托检察业务应用系统和判决文书,加强与看守所、社区矫正机关的衔接配合,并通过与在押人员、社区矫正对象谈话的方式,及时了解被判处罚金刑人员的经济水平与罚金刑执行情况,针对有缴纳能力而未缴纳的对象讲明法律后果,将释法说理工作落实到地,推进财产刑执行。与此同时,该院不断强化与县人民法院的沟通协调,努力凝聚工作共识,推动形成工作合力,有效推进涉黑涉恶案件罪犯财产刑执行活动依法、规范进行。
活动中,阳新县检察院检察官李新生深入阐述了开展此次活动的意义和目的,并结合掌握的数据,指出当前财产执行工作存在的不足。县法院执行局副局长汤琼详细介绍2021年扫黑除恶斗争进入常态化后,对涉黑涉恶案件罪犯财产刑执行情况、具体做法和下阶段打算。双方就相关难点、堵点问题共同商议解决方案。
据了解,截至目前,由阳新县检察院提起公诉、阳新县法院判决的柯某军、聂某兵、柯某干等系列案件,现已执行到位8000余万元,执行率达百分之九十以上,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法律效果。
下一步,阳新县检察院将持续积极探索监督方式方法,充分利用职能优势,通过多渠道掌握财产刑数据,做到多领域、多行业执行环节全面监督,不漏人不漏点,深挖涉黑涉恶犯罪的财产根源,并进一步加强与县法院的沟通协调,以检法合力严防财产刑判决变成“法律白条”,切实维护法律权威和司法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