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法治黄石讯(彭小陛)“亲,办信用卡吗?额度三至五万!”金融业飞速发展的当下,信用卡给人们生活日常带来了便捷,而便捷的背后,却给了不法分子可乘之机。销售人员邱某以上门办理信用卡为幌子,盗刷十余名被害人钱财,涉嫌盗窃罪。近日,阳新县检察院依法对邱某提起公诉。
今年2月初,家住重庆的邱某约两名好友一起到南昌市某公司应聘,从事POS机办理销售工作。在为商户上门办理POS机的过程中,发现大部分商户,手机操作不熟练。特别是在生意比较繁忙时,会将手机交给邱某,渐渐地,邱某发现了“新商机”。
在南昌“工作”十余天后,邱某邀约好友一起去外地办理业务,驾驶小车途径武穴市、黄冈市,直至3月31日下午来到阳新。第二天,邱某在为某餐馆服务员办理信用卡时,趁其不注意,使用自己的POS机扫描该男子付款码,进行信用卡盗刷,并在得手之后删掉付款记录。
“如果不是店里的营业流水需要核对,我都不知道自己的钱被偷走了。”几天后,该男子发现信用卡被盗刷298元,遂向公安机关报警,随后邱某被抓获。
该案于7月5日移送至阳新县检察院审查起诉。经查,邱某先后在武穴市、黄梅县、阳新县以办理信用卡为幌子,用POS机偷刷十余名被害人银行卡、信用卡、花呗等钱款,共计3244元。
“大部分银联卡‘默认’开通了1000元以下小额免密免签的功能!”当办案检察官讯问邱某为什么大多数盗刷数额是298或者311元时,邱某这样说道。
结合案件事实,该院认为,犯罪嫌疑人邱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秘密窃取他人钱财,数额较大,应以盗窃罪提起公诉。目前,邱某已退赔被害人全部损失。
检察官提醒:信用卡的出现方便了我们的生产、生活和消费,但也存在很多风险。本案中,犯罪嫌疑人便是利用商户需要办理信用卡,并且日常流水较多,被盗刷后不易发现的特点进行多次作案。检察官在此建议大家提高警惕,切勿轻信上门推销办卡,以免落入圈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