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9-12 17:18:54 来源: 点击: 0
“检察官姐姐,我到大学报到了!”近日,通城县检察院未检检察官黎瑶收到帮教对象小成(化名)发来的好消息。
今年6月,小成与吴某、李某(均另案处理)等人吃饭时,吴某将其表弟在学校与同学王某发生矛盾,以及自己与王某表哥在网上挑衅约架的事情告知了小成、李某,并邀约10余人到学校找王某。出于朋友义气,小成与吴某、李某来到吴某表弟的学校门口,吴某误将2名被害人认成是与自己约架的人,与被害人发生了争吵,并和小成、李某一起对被害人进行殴打,致被害人轻微伤。
黎瑶作为案件承办检察官审查案件时发现,小成在案发时刚刚结束高考,因一时冲动误入歧途,系初犯、偶犯,案发后认罪、悔罪态度良好,积极与被害人达成调解协议,取得了对方谅解。小成读书的意愿很强烈,希望能考上大学并回报社会,黎瑶就是否对小成作相对不起诉决定组织召开不公开听证会,听证员对基本案情、社会调查情况、相对不起诉决定理由和法律依据进行全面了解后,经充分评议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对小成的处理意见。黎瑶综合案情和听证意见,于9月5日对小成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希望你珍惜这次来之不易的机会,深刻反思,同时也要放下心理包袱,努力成为社会的有用人才!”黎瑶向小成及其监护人宣读不起诉决定书时说道。与此同时,黎瑶还就办案中发现的监护人家庭教育缺失、教育方式不当等问题,向小成的监护人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现场发出《督促监护令》,督促监护人承担起家庭教育主体责任,帮助孩子重拾信心,保持乐观向上心态。
“祝贺你!在大学多学知识,多参加公益活动,不断进步。”黎瑶收到小成的消息后感到很欣慰,并及时予以回复。
(黎小明 毛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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