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墓葬具有较大的历史、艺术、科学价值,依法保护、科学研究古墓葬,对树立文化自信,传承中华民族传统文化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珍惜和保护历史文化遗址,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但是,一些犯罪分子却将目光对准了古墓葬,想借此捞一笔。
犯罪嫌疑人胡某原本是一名油漆工,在得知湖北省松滋市洈水镇王马堰村有一古墓,遂产生盗墓生财的想法。2022年9月,犯罪嫌疑人胡某携带金属探测仪、自制铁锹,驾驶摩托车从湖南澧县出发,利用金属探测仪探测后挖掘盗坑10余处,窃得清代铜钱62枚、机制币2枚等物品,被出警民警当场抓获。2022年11月,该案移送本院审查起诉。
经湖北省博物馆鉴定,犯罪嫌疑人胡某盗掘的62枚清代铜钱、2枚机制币均为一般文物。盗掘行为严重破坏了古墓葬文物本体和保存环境。
检察机关审查后认为,犯罪嫌疑人胡某在市一级保护的古墓葬群区域内实施了盗掘行为,对古墓葬的历史、艺术、科学价值造成严重破坏,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其行为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八条盗掘古墓葬罪,检察机关依法对胡某提起公诉。
检察官提醒:古墓葬及其中的文物是人类文明的物化成果,是先人智慧的结晶,也是历史文化的载体具有不可替代和不可再生性。因一时贪心而走上盗掘古墓葬的道路,不仅严重破坏古墓葬的原有环境、墓葬资料的完整性及国家文物管理秩序,还会造成文物财产和文物资源损失,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我国法律严厉打击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犯罪,检察官在此提醒大家,切勿因一时贪念铤而走险,私自盗掘古墓葬必将受到法律的严厉惩罚,坠入犯罪深渊。若发现此类犯罪行为,要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以实际行动保护文物古迹。
(刘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