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邻里纠纷演变的刑事案件,事情不大,案情也不复杂,但处理起来并不容易,往往是调解难、信访率高,甚至会导致缠访和闹访,这就需要办案检察官有足够的耐心,找准问题根源,对症下药,最终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
"我伤得这么重,他一分钱都没有赔,你们凭什么不把他关起来!"
2022年9月1日,被害人汪某某因不服对犯罪嫌疑人任某某的不批准逮捕决定,来到鄂城区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申诉,要求逮捕任某某,称若不将问题解决好,绝不善罢甘休。
原来不久之前,因汪某某长期制造噪音,严重影响邻居任某某休息,任某某心生气愤,趁汪某某不备,持洋镐柄从背后击打汪某某头部、脸部、手部,致其受伤。经鉴定,汪某某的损伤程度符合轻伤二级。鉴于该案因邻里纠纷引发,任某某具有自首、认罪认罚等情节,且有强烈的赔偿意愿,鄂城区检察院以任某某涉嫌故意伤害罪,对其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
睦邻友好,是民风淳朴的前提,更是社会和谐的保证。邻里之间,噪音扰民这样的事情时有发生,而这些貌似简单的小事,一旦处理不好矛盾就会激化,演变成如今的违法犯罪,影响社会和谐稳定。
为及时回应被害人诉求,实现案结事了人和,鄂城区检察院包案领导随即开展相关工作,采取"四步走"方法, 用心、用情把工作做到群众心坎里。一是多次耐心接待汪某某,认真倾听其诉求,并对其过激言行进行提示和正确引导;二是调阅全案卷宗,走访公安机关办案民警和检察机关原案承办人,全面细致了解案情,找到工作切入点;三是到双方当事人所在村委会调查,发动当事人家人、朋友及村干部全方位做好相关思想工作,帮助二人分析利弊,积极引导双方换位思考,在相互理解中找到利益平衡点;四是召开调解会,组织村委会、公安、司法等部门工作人员共同参与调解,在一番融合法、理、情的说和下,双方终于冰释前嫌,签订调解协议,最终达成和解。至此,一起因噪音引起的邻里纠纷得以彻底化解。
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在办理此类案件时,鄂城区检察院始终坚持以有效化解纠纷为主导,以营造和谐稳定的邻里关系为目标,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解群众之所忧,切实为老百姓解决身边的事,时刻关注民情、致力民生,不断让检察工作更贴近群众、更有温度,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高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