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涉市场主体社区矫正对象的合法权益和经营活动,促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3月23日下午,武穴市检察院就3名涉市场主体社区矫正对象申请经常性跨市、县活动的外出必要性和社会危险性组织公开听证。听证会由武穴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梅洪林主持,此外听证会还邀请了市人大代表钟爱民、市人民监督员李映辉、市政协委员文晶参与听证。
听证会上,武穴市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陈杰勋就3名涉市场主体社区矫正人员的犯罪情况、个人入矫后行为表现作了说明,并对涉市场主体社区矫正对象申请经常性跨市县活动的合法性、正当性、可行性、危险系数等作了分析。
3名涉市场主体社区矫正对象分别因隐瞒犯罪所得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非法采矿罪被武穴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处1至3年不等刑期,缓刑期间3名涉市场主体社区矫正对象因公司的生产经营需要频繁外出处理经营业务,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社区矫正对象外出活动需要严格履行请销假手续,由于外出活动受限,给公司生产经营造成困难。
武穴市检察院第三检察部检察官了解到这一情况后,立即联合市司法局进行实地调查走访,详细了解企业生产、经营、销售等情况,并得知3名涉企矫正对象均为民营企业的法人代表,现有证据证实其确因生产经营需要经常性跨市、县活动,认为涉市场主体社区矫正对象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其理由真实、合理,可以适当放宽其活动范围。
"依法批准3名涉市场主体社区矫正对象外出处理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有利于民营企业的发展。宽严相济,也充分彰显了检察温情和司法温度。"市人大代表钟爱民说。
"我同意武穴市检察院的拟处理意见。3名涉市场主体社区矫正对象在入矫后,自觉接受社区矫正机构管理监督,表现较好,建议在加强跟踪监督的前提下,依法简化审批手续,及时批准3名涉市场主体社区矫正对象外出处理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市人民监督员李映辉表示。
听证员围绕涉市场主体社区矫正对象申请经常性跨市、县活动的可行性和外出的风险点进行核查、评议,一致同意批准3名涉市场主体社区矫正对象经常性跨市、县活动的申请。
在充分听取、采纳各方意见后,武穴市检察院随即向市社区矫正管理局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市社区矫正管理局针对涉市场主体社区矫正对象情况统一把握外出请假标准、简化审批程序、做好定位监管和行程记录,确保在不违反相关制度的前提下,实施分类管理、个别化矫正,为涉市场主体社区矫正对象"量身定制"更为灵活的监管方案,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
为进一步服务保障社会经济大局,武穴市检察院将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触角"延伸到社区矫正对象这个特殊群体,大力支持涉市场主体社区矫正对象恢复正常生产经营,为涉市场主体社区矫正对象提供实实在在的司法帮助与关怀。此次公开听证既促进了社区矫正工作的规范开展,也为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检察服务保障。
今后,武穴市检察院将继续依法能动履职,加强与社区矫正机构的沟通协作,高效回应民营企业发展诉求,以张弛有度的监管让社区矫正对象"出得去""管得住",聚焦服务大局,持续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翟玉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