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2日,在第31届世界水日、第36个中国水周到来之际,湖北省黄冈中院在白莲河国家湿地公园设立的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揭牌运行。省高院副院长周佳念出席见证揭牌仪式。黄冈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文利红和白莲河示范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陆续中为基地揭牌。
白莲河国家湿地公园位于浠水、罗田、英山三县交汇处,境内有湖北省第三、黄冈市最大的大型水库白莲河水库及大片生态公益林,是黄冈长江大保护的重要生态屏障。白莲河国家湿地公园司法保护基地的设立是黄冈法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践行绿色发展理念的积极实践,是主动融入以流域综合治理推进四化同步发展大局、助力我市建设全国革命老区绿色发展示范区的具体行动,也是打通司法保护壁垒、加强执法司法协同互动的有益探索。
周佳念对白莲河国家湿地公园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的设立给予了充分肯定。他强调,黄冈两级法院要牢固树立新时代环境司法理念,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依法妥善审理涉白莲河国家湿地公园各类案件,做好白莲河国家湿地公园水资源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功能修复等工作,以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保护生态环境;要充分发挥保护基地的示范引领作用,坚持共治理念,加强执法司法的良性互动,建立常态化基地运作和协同联动机制,不断凝聚生态环境保护的合力;要努力提升白莲河国家湿地公园环境司法与区域协作质效,推行"恢复性环境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构建多样化、跨区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格局,积累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有益经验。
文利红表示,黄冈两级法院将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深化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推进审判专业化建设为抓手,以加强互联互动为支撑,坚持高质高效、协同协作、创新创优,筑牢生态保护法治屏障、构建生态保护共治格局、打造生态保护黄冈品牌,促进环境司法深度融入白莲河流域综合治理和统筹发展体系,为推进以流域综合治理为基础的四化同步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揭牌仪式活动中,黄冈中院与白莲河示范区党工委共同签订《共建白莲河国家湿地公园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框架协议》,浠水、罗田、英山法院共同签订《环白莲河库区环境资源审判协作框架协议》。
随后,参加活动人员一同前往司法保护基地"补植复绿区"、"增殖放流区"参加植树和增殖放流活动。
省高院环境资源庭庭长张乐喜、副庭长陈茁,黄冈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程兵和民三庭全体干警参加揭牌仪式。部分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市公安局、检察院、司法局、生态环境局、林业局、水利局、资规局、农业农村局等部门的负责人应邀参加揭牌仪式。
(黄冈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