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安全保护令是人民法院依法预防和打击家庭暴力的有效手段,也是维护家庭和谐稳定的有力保障。近年来,罗田县人民法院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依托发布人身安全保护令,结合有效的干预援助、协调联动、普法宣传,依法保护了12名家暴受害者,为守护群众家庭幸福港湾提供了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精准化干预援助 从源头遏制家暴行为发生
“本人王某,已深刻认识到自己的行为错误……若有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的行为,将自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近日,罗田法院凤山人民法庭法官郑跃进上门调解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当事人王某自省错误后主动向法官保证。
陈某与王某系夫妻关系,因感情破裂,向罗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在诉讼过程中,王某与陈某发生了肢体冲突,陈某随即报警并向法院提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民警及时联系我院法官共同进行现场调解,法官通过向派出所调取关于陈某受到家暴的相关证据,及时裁定禁止王某对陈某实施家庭暴力,并向王某发出家庭暴力告诫书。经过法官的悉心调解,王某充分认识到了自身错误,并向法官作出了不再实施家暴的承诺。陈某随即原谅了丈夫,向法院申请撤回起诉。
合理运用人身安全保护令,不仅可以成为受害者的“护身符”,也能变成家庭的“和谐符”。罗田法院坚持强化依法干预家庭暴力的观念和意识,强化对加害人的告诫,依法依规出具家庭暴力告诫书。强化一站式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工作机制的落实,依托专业法官会议和法官大研讨开展反家暴、人身安全保护令相关业务知识培训,提高工作质效。
高效化协调联动 凝聚反家暴行为强大合力
“法院的人身保护令在反家庭暴力工作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相信有各相关部门协调联动,我县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必将得到更加有效、有力的保护。”罗田县人大代表、县妇联主席张水华对罗田法院人身安全保护令工作给予高度评价。
为了最大化发挥人身安全保护令作用,院领导深入各法庭督办,探索人身保护令运行机制,实现人身保护令在各法庭遍地开花。积极建立反家暴联动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妇联、派出所、村两委相关职能部门在推动落实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方面的作用,法院每月将作出人身保护令情况向妇联推送,妇联、派出所、村两委发现有家庭暴力情况也及时向法院推送,实现双向互动。
压实工作责任,由院长担任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暨“平安家庭”建设组组长,通过召开座谈会、联席会的方式,定期研判人身安全保护令工作机制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在构建“一盘棋”组织格局,联合公安局、妇联、民政局、教育局、卫健局、司法局发布《罗田县人身安全保护令联动工作机制(试行)》,着力建立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执行联防联动,合力共建机制。突出重细节、讲规范,健全完善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途径、材料及处理流程的规范性文件,畅通群众申请渠道。
常态化普法宣传 让依法掌家成为普遍共识
2022年10月,罗田县河铺镇一个家庭因长期发生家庭暴力行为濒临解体。罗田法院河铺人民法庭法官选取该案作为典型案例,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决定通过巡回审判开展“以案说法”,提前在当地村委会张贴开庭公告、播放开庭广播,做好开庭前的准备工作;深入开展走访调研,全面掌握该村社情、民情,力求释法明理的方式与当地风俗民俗习惯相契合,用群众听得懂的语言开展法治教育;同时积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旁听,扩大影响效应,最终该案顺利调解,不少村民旁听后均表示对家庭关系从法律层面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
在部分群众眼里,办好一件案件胜过一堆文件。在反家暴工作中,罗田法院始终把“审理一案、教育一片”为基本思路,除了利用好已有的巡回审判点之外,灵活采取“田间法庭”、“水上法庭”、“车载法庭”等审判方式,将法庭搬到群众“家门口”和田间地头,实现巡回审判全覆盖,同时突出“案件发生地是办案效果的主要影响地”,将巡回审判与普法宣传紧密结合,挑选一些在当地影响大、群众关注度高的案件,通过群众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加强多点宣传,线上依托“一网双微”新媒体矩阵,在三八妇女节、国际反家庭暴力日等具有特殊意义的时间节点发文宣传;线下院领导带头进村、社区、企业宣传反家暴法,围绕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反家庭暴力法等相关法律,通过法治讲座、“法治夜校”、发放宣传单等形式,引导群众增强反家暴的法律意识。主动为群众答疑,在办案和普法过程中宣传反家暴法律法规、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申请流程和证据的收集要求等知识,提高群众对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的了解和认知,教育引导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近亲属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2年,罗田法院全年共受理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15件,其中作出人身安全保护禁令12件。因在维护妇女儿童权益上发挥的积极作用,罗田法院驻罗田综治中心法官工作室荣获2022年度黄冈市“巾帼文明岗”称号。罗田法院将不断深化常态化合作、联动机制,对家暴案件进行定期回访,确保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取得实效,对特殊家庭、家暴受害者开展帮教活动,加强反家暴知识宣传,引领广大家庭追求平安幸福的生活。
(翟 娟 王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