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3-02 15:16:35 来源: 点击: 0
基层人民法院作为乡村的前沿阵地,在促进乡村法治发展、保障乡村和谐稳定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近年来孝昌法院始终秉持司法为民工作主线,把握好新时代乡村发展的社会主要矛盾,找准乡村共同缔造中的法治需求,加强群众司法需求的分析研判,增强司法服务的精准性和有效性,以“公信法院、民生法院、担当法院、效能法院”建设为载体,自觉将乡村共同缔造融入法院工作部署,紧紧围绕民生来谋划、来落实、来推进。
一是围绕中心,把握乡村振兴发展“结合点”。突出打击重点,依法集中惩治“黄赌毒”、“盗抢骗”、“信息诈骗”等多发性刑事犯罪,促进“平安乡村”建设。加强对群众切身利益的保护,审慎处理民间借贷、抚养赡养、医疗事故、劳动争议、人身损害赔偿等涉民生案件,促进“和谐乡村”建设。高度重视追索劳动报酬、劳动争议等涉民生类案件的审理,为农业发展、农民致富提供助力。积极配合县委关停碎石开采,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助力“绿色乡村”建设。加大追索赡养费、抚养费、医疗损害赔偿、机动车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等民生类生效案件执行力度,最大限度维护胜诉村民权益,促进“诚信乡村”建设。。始终把乡村振兴战略具体融入到法院审、执工作中,以审判执行工作的优异成绩体现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的实际成效。
二是压实责任,抓牢乡村振兴发展“关键点”。领导班子签订责任书,制定包保扶贫方案,各庭室落实结对帮扶,目标任务层层分解,形成合力齐抓共管局面。为适应形势发展新要求,创新工作方法,在村民家门口设立法官工作室,与村委会共同创建定期驻点工作和月联席会议机制。针对农村工作中遇到的难以解决的疑难问题,以“订单”方式委派资深法官进行“集体会诊”,分析原因,对症下药,合力解决。定期下乡开展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指导村民调解组织对邻里纠纷、婚姻家庭等矛盾进行诉前调解,并且把化解矛盾的金点子传授给村干部,提高依法管理乡村的能力。
三是依靠创新,瞄准乡村振兴发展“切入点”。为打通司法服务最后一公里,在每个乡镇都设立了固定的巡回办案点,各中心法庭定期派人到辖区乡镇的巡回办案点开展工作,在乡镇赶集日等特殊时间开展立案、巡回审判和法律咨询,为村民诉讼、咨询提供便利。此外,根据群众要求或案件的具体情况,变更或增加巡回办案时间,并在每年“三夏”和秋收等农忙时节,对涉农案件能够采取巡回审判的,一律进行巡回办案,为群众提供方便。大力推广假日法庭、午间法庭、夜间法庭、田间法庭等便民庭审方式,告知当事人提出申请即可在非工作时间开庭,最大限度地实现就地办案,切实减轻当事人诉累。设立了官方网站、微信、微博、电子信箱、开通网上诉讼服务中心等服务平台,拉近与群众的距离。同时,安装触摸屏查询系统供当事人查询案件信息和相关法律法规,实行QQ送达、开庭,方便异地和年轻当事人。制定诉调对接流程,实现行政调解、人民调解与司法调处的无缝对接,“一站式”化解纠纷,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四是立足普法,紧扣乡村振兴发展“着力点”。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积极传递法治正能量,大力培育农村地区法治文化。从乡村风俗、习惯和道德方式入手,结合精准扶贫“农民夜校”等平台,通过各种途径向农民普及法律知识,传播法治文化,提升农民法律文化素质,用法律维护合法权益,塑造新型农民。结合巡回审判工作,选取农村地区典型的赡养、抚养纠纷,以及邻里间相邻权、人身侵权等案件,主动深入案发地巡回审理,邀请村委干部、人民调解员、当地村民等参加旁听,庭审后就地开讲法律知识和道德文化,以生动的案例弘扬尊老爱幼、远亲不如近邻等传统思想,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到司法工作的具体案件中,转化为人民群众的情感认同和行为习惯。通过普法、送法上门、巡回法庭等形式,让村民树立法治意识,塑造法治眼光,培育法治精神,以此来实现乡村民主发展,法治文明的进步。
(汪新元、夏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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