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诉前委托鉴定和诉前调解,可以最大程度的简化矛盾纠纷的解决流程,跳过繁琐的开庭审理模式,纠纷解决流程节点更加自由可控,不仅可以减轻审判人员的工作压力,而且可以帮助当事人简化诉讼,当事人在法官的主持之下采用非对抗的方式协商解决纠纷,消除诉讼过程中的对立情绪,更有利于预防矛盾激化。

近日,枝江法院速裁法庭以“诉前鉴定+诉前调解”的模式,快速化解了原告魏某与被告尹某及某保险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原告魏某因交通事故受伤致残要求被告赔偿,保险公司以原告提出的鉴定意见书系单方委托不予赔偿,双方协商不下诉至法院。法院在收到案件材料后,向被告送达《诉前调解告知书》、《诉前委托鉴定告知书》,并组织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鉴定,同时组织当事人进行调解。最终功夫不负有心人,双方成功达成调解意见,握手言和。

当事人这样说:
“我年纪大了,想法比较传统,总觉得打官司不是很光彩,没想到现在这么方便,坐在家中通过手机视频就能轻轻松松把事情办完了,这么快就能把赔偿款拿到手,这些年轻的女法官真是了不起”,拿到调解书的那一刻,魏某露出了久违的笑容。

像这样的场面在枝江市综治中心速裁法庭并不鲜见,自法官工作室入驻枝江市综治中心以来,不断融入中心工作,大力推进诉源治理,诉调对接工作有序开展,促进纠纷调处由“小独奏”转向“大合唱”,充分发挥矛盾纠纷 “终点站”作用,推动诉源治理与实现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深度融合。
为深度推进诉源治理工作落实落细,枝江法院出台《诉前委托鉴定、评估工作实施办法》,将司法鉴定工作从“诉中”移至“诉前”,加强诉调对接,缩短了民事案件审理期限,提高了审判质效,真正为当事人“减负”,为审限“瘦身”。通过诉前鉴定既解决诉中鉴定程序“繁”,鉴定时间“长”的问题,又能让当事人通过诉前鉴定对自身的诉求进行合理预判。

通过开展诉前调解、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争当“共同缔造”生力军的一员,诉前调解通过绿色通道快立、快调、快结,比诉讼程序更缓和、更便捷、成本更低,通过开展诉前调解让矛盾得以解决,将司法服务延伸至“最后一公里”。
“诉前鉴定+诉前调解”一体化运作模式,把好关口,努力将一部分矛盾化解在庭前,实现小切口、深挖掘,小纠纷、快解决的目标,让老百姓遇到揪心事、烦心事、闹心事的时候,能在诉前找到“说法”,是我们为民解忧、帮民解困的初心和情怀,是新时代法院人以法治力量参与共同缔造大局的缩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