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法院是人民法院的基础,人民法庭是基层法院的根基,夯实扎牢人民法院基础根基,事关人民司法事业的工作全局。近年来,孝昌法院主动向上趁势而为,着力打造“功能多元化、服务综合化”的新型人民法庭,切实发挥“理一方民情、保一方平安、促一方发展”的司法职责,努力把人民法庭打造成扎根基层、服务群众的坚固堡垒,高起点谋划人民法庭建设,法庭面貌焕然一新。
一、着力建设规范化“窗口”
按照“边建设、边完善,边规范、边提高”的指导思想,加强人民法庭窗口的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一是改善法庭办公条件。完善法庭立案接访室、办公室、会议室、阅览室、调解室和中小审判法庭等“五室两庭”内部设置,逐步解决法庭办公、交通、通讯设备等硬件装备问题;二是健全完善制度管理。建立健全政治业务学习、党风廉政建设、审判管理、信访接待、档案管理、财物管理、值班考勤、内务管理等20余项规章制度并装订成册;三是规范审判监督管理。依托网络信息化平台,实现了从立案、排期、审理、催办督办、审批、执行到结案、归档等审理流程的动态管理,同时强化案中监督,严格裁判文书签发制度,实行案件质量季度评查;四是以人为本狠抓队伍建设。选好配强人民法庭庭长,将年轻法官、新任法官、新进干警充实到法庭锻炼。设立法庭联合党支部,狠抓政治思想教育和廉政作风建设。
二、努力提高诉讼服务水平
一是强化诉讼指导。在设立公告栏和宣传栏,推行审务公开的同时,认真做好信访接待、风险提示、诉讼指导、法律释明等工作,在立案时即向当事人发送“五卡”(服务承诺卡、执法监督卡、诉讼提示卡、便民联系卡、交费明白卡);二是实行快捷立案。实行当天立案承诺制,采取上门立案、电话立案、假日立案、预约立案、定点收案、口头起诉方式立案等灵活多样的立案方式;三是加强司法救助。今年以来,共为18名经济确有困难的群众缓减免诉讼费用1.4万多元。
三、积极构建便民诉讼网络
一是设立巡回审判点10个。在没有设法庭的乡、镇设立“法庭办案点”,张贴《巡回日程表》,列明法官姓名、联系电话、时间安排等,每周定时派出法官到各镇办理立案、送达、调解、开庭、宣判等诉讼事宜。二是聘请法庭联络员。法庭邀请偏远农村基层干部、德高望重的群众担任法庭联络员,既方便群众随时进行诉讼咨询,又便于法庭送达诉讼文书、进行调解和执行信息联络;三是开展巡回办案。不定期携卷下乡、进村入户巡回办案,对一些简单案件当场立案、就地审理、即时执行。今年以来5个人民法庭通过“法庭―办案点―联系员”三位一体的便民诉讼网络,共接待群众来访咨询260多人次,受理诉讼案件155件,速裁民事纠纷141件,深入纠纷现场开庭20余次。
四、深入探索多元化调解模式
各人民法庭积极探索“庭前庭中、庭内庭外、案内案外”相结合的“综合调解法”,创新了以三种调解法为主的多元化调解工作机制:联合调解,即联合当地基层组织干部,合力构建“一庭(法庭)、两所(派出所、司法所)、两委(村委会、调委会)”联动的调解工作模式。特邀调解,即邀请当事人亲朋好友、当地德高望重者、与当事人有特殊关系故有利于做好调解工作的人协助做好思想疏导工作;委托调解,即将部分纠纷案件委托当地基层调解组织先行调解,对达成的协议经审查合法后出具调解书,实现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的有机衔接。今年以来,5个人民法庭调解率高达79%,使用以上三种调解方法的占28%,有效化解了群众矛盾。另外人民法庭与乡村有着天然的紧密联系,服务乡村振兴,是新时代人民法庭工作的新任务新要求,也给人民法庭提供了发展的重大契机。近年来,孝昌法院各人民法庭积极以法治方式服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在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中展现司法担当。
五、建立纵横联动执行工作机制
执行局、法警大队与人民法庭互相配合,形成快速反应机制。在辖区各村聘请协助执行联络员,通过互通信息解决被执行人难找、执行财产难寻、协助执行人难求的问题,形成内外联动的执行工作机制。
(汪新元 汤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