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党员干部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走深走实,黄梅法院积极动员、周密部署,号召全院干警迅速动起来、沉下去,主动下沉基层开展实践活动。近日,黄梅法院将庭审现场搬至老百姓身边,以巡回审判方式面对面听民声、解民忧,获得了当地百姓的大力称赞。
大河法庭巡回审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
2021年12月17日,被告王某驾驶无号牌摩托车行驶在县工业园路段时,不慎将在路边正常行走的原告朱某撞伤。事故发生后,原告在县人民医院住院治疗14天。因双方就案件责任分摊有争议,且在原告治疗过程中产生矛盾,双方就赔偿事宜未达成一致意见,朱某遂诉至法院。
黄梅法院大河法庭在受理该案后,认为涉案标的额较小,事情起因清晰,矛盾纠纷不大,存在调解可能。为尽快化解矛盾纠纷,解决困扰百姓的堵心事、烦心事,大河法庭遂决定将庭审现场前移,对该案进行巡回审理、现场调解。
案件审理中,承办法官充分听取了双方意见,组织举证质证、发表辩论意见,查明了案件事实。在法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劝说调解下,最终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了一致调解协议,双方当事人均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并当庭履行完毕。大河法庭高效优质、细心体贴的司法服务获得了双方当事人的一致认可。
独山法庭假日期间巡回审判普法忙
6月5日,正值端午节假日期间,黄梅法院独山法庭深入独山镇黎冲村委会巡回审理一起遗产管理纠纷案,并邀请当地综治办、司法所、村委会共同参与案件调解。
二原告与被继承人黎某开系同胞姊妹关系,被告系被继承人的族弟。2021年7月26日,黎某开不幸病故,遗留资金102481元。因父母早逝,被继承人生前无配偶、子女,该笔遗留资金遂在村委会的见证下交由被告黎某兵代为保管。被继承人安葬后,二原告曾多次要求被告列出保管资金的合理支付清单并返还剩余遗留资金,因被告一直未返还相关资金,双方遂起纷争。
得知原被告双方平时都在外地,端午节期间会回乡过节,为尽快化解矛盾纠纷,案件承办法官主动放弃休假,利用休息时间对该案进行审理。考虑到该案案情特殊,在农村有很好的普法教育意义,为方便当事人诉讼,独山法庭遂决定将庭审现场搬到百姓身边,面对面倾听当事人心声,零距离提供司法服务。
庭审现场虽条件简陋,但整个庭审过程严格遵守法定程序,规范有序。休庭后,法庭组织原被告双方进行调解,因双方当事人就有关费用支出存在疑问,故未当庭达成一致调解意见。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虽然案件没有当庭调解成功,但此次巡回审判拉近了当事人与法庭的距离,为案件的后续处理奠定了坚实基础,也起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普法效果!”案件承办法官、独山法庭庭长邓飞雄说道。
近年来,黄梅法院始终坚持能动司法,将巡回法庭开到乡村院落、开到田间地头、开到老百姓家门口,既为当事人提供便利,又为旁听群众送上“法律大餐”,真正做到了解民忧、化民怨、暖民心,打通司法为民的“最后一公里”。
(吴英 商涵惠 李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