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公开听证+督促监护令+亲职教育 助力未成年人迷途知返
2021-09-29 20:51:45 来源:楚天法治 点击: 0
为全面贯彻“孩子的事是天大的事”的工作理念和“少捕慎诉”的刑事司法政策,深化检务公开,促进司法公正,近期,黄石西塞山区检察院连续召开两场未成年人案件不公开听证会,并就案件中暴露出来的监护人管教不严、监护缺位等问题,向监护人发出“督促监护令”。
不公开听证
会议由西塞山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卫俊主持,邀请了市人大代表、区教育系统代表、司法社工、人民监督员、案件侦查人员、法律援助律师参与听证。
案情回顾
1、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胡某某涉嫌寻衅滋事案
胡某某等人来到某饭店聚餐,因同行人员与邻桌被害人发生言语冲突,胡某某拿出随身携带的匕首威胁对方,同伙趁机将被害人打成轻微伤。公安机关以寻衅滋事罪移送审查起诉。
2、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王某某涉嫌盗窃案
王某某因缺钱过年,伙同他人以随机拉车门的方式盗走二名被害人停放在路边的汽车内的烟酒等物品。公安机关以盗窃罪移送审查起诉。
检察履职
西塞山区检察院在接到公安机关案件情况报告后,立即派员提前介入两起案件。检察官在引导侦查取证的同时,第一时间开展社会调查、帮扶教育以及心理疏导。在了解到两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均系初犯,悔罪态度诚恳,有自首情节及良好的家庭帮扶条件后,检察官主动联系被害人组织调解,最终被害人接受了两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道歉,并表示了谅解。西塞山区检察院还成立了“检察官+司法社工+心理专家”的帮教团队,分别对胡某某、王某某开展了为期半年的法治教育、行为矫正、亲职教育等帮教活动。
听证会现场
“我们同意检察机关的处理意见,从这两场不公开听证会的背后,我们也感受到未成年人司法的温度和检察机关的司法关怀,虽然家长们给出了愿意监管的承诺,但是他们的家庭存在不同程度的心理、沟通障碍……”
参会听证人员一致同意检察机关不起诉的处理意见,并指出两名涉罪未成年人家庭教育中出现的问题及未来的帮教方向及措施。
在充分听取参会各方意见后,西塞山区检察院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胡某某、王某某分别作出了相对不起诉决定。
督促监护令
“在审查案件中发现,除未成年人胡某某法律意识淡薄,易受不良朋辈影响外,你们做为监护人也没有切实履行好监护责任,所以导致胡某某犯罪行为的发生,特告诫你们履行以下监护职责:一是克服一味批评的教育方式,积极与孩子沟通交流;二是从引导孩子不说脏话开始,培养孩子良好行为习惯,同时密切关注孩子交友情况;三是……”
“未成年人王某某平时活泼开朗,因一念之差做出违法犯罪的事情。你们做为监护人,给了王某某一个和谐的家庭氛围,但没有尽到家庭教育的责任,特告诫你们履行以下监护职责:一是及时预防、管教和制止孩子的不良行为和违法犯罪行为,二是积极协助、配合做好对孩子的矫治教育,三是……”
检察官在向胡某某、王某某宣读不起诉决定书后,及时向其家长宣告送达了《督促监护令》,分别开展了训诫和亲职教育,督促监护人提升家庭教育质量和能力,引导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
连续两场不公开听证会,都获得了涉案人员和听证人员的高度赞许和肯定。孩子们说,谢谢检察官阿姨给了我改过自新的机会,不仅让我明白错在哪里,更让我知道改正的方向和方法。家长们说,孩子的错就是家长的错,孩子要改,家长更得改!听证员说,检察机关如此不遗余力地帮扶救助两名涉罪未成年人,我们也愿意协助配合你们!
让未检工作在阳光下运行,用法治之光,照亮未成年人前行之路,为其重返社会创造机会。同时,检察机关以听证促公正,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实现了检察办案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下一步,西塞山区检察院将进一步依托未检社会支持体系,为涉罪未成年人回归社会提供助力。
(彭小陛 刘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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