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主办:湖北日报传媒集团指导协办:中共湖北省委政法委员会出品:湖北特别关注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法治导读:
“三重境界”守护大写的中国“V” ——郧阳检察助力南水北调中线核心水源区保护纪实 武汉都市圈检察机关大动作!九地在鄂州会签这份文件 武汉中院:以高质量司法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 检察开放日+新闻发布会 零距离见证湖北流域综合治理成效 中央、省级媒体组团“打卡”!深挖十堰检察新闻“富矿”! 荆州: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市平安建设工作情况 公安县:“两长”同庭履职,“亮剑”职务犯罪 唇枪舌战 精英对决丨荆州市检察机关公诉人论辩赛精彩来袭 2022年度十大检察新闻十大法律监督案例评选揭晓 “新时代推动法治进程2022年度十大案件”40件参选案例
运用“临界预防”机制 让青春不再误入歧途!
2021-05-12 15:17:46 来源:楚天法治 点击: 0
近年来,涉罪未成年人未达刑事责任年龄,不被处以刑罚的案件日趋增多,引发社会广泛关注。那么,对犯了错的未成年人要不要管?由谁管,怎么管?
群众:听说犯了罪的未成年人不用负法律责任,公安机关都不抓?那是不是只要是没成年的就可以随便犯罪?这种事都没人管吗?
检察官:我们管!针对那些已经触犯了犯罪红线的未成年人,检察机关会开展临界预防。
群众:那什么是临界预防呢?
检察官:临界预防是指通过训诫教育、亲职教育等多种方式,对具有较高犯罪危险性的未成年人,积极开展犯罪预防和帮教监督,以减少未成年人涉罪风险。

2021年3月,黄石西塞山区检察院在提前介入一起未成年人寻衅滋事案件时,发现涉案的徐某、吴某等五名未成年人均未满16周岁,未达刑事责任年龄,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这些未成年人是否已经认识到了自身行为的社会危害性?他们会不会重新走上违法犯罪道路?近日,西塞山区检察院对以上涉案的五名未成年人开展临界预防工作,并要求其法定代理人陪同参与。
 
训诫教育:指通过向临界未成年人解析法律法规,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其改正,不得再犯
在未成年人检察办案区,未检干警向五名未成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阐明了相关法律政策,分析了他们的行为会导致的法律后果;对五名未成年人进行了训诫,帮助他们认识自身行为的严重性和危害性,促使他们真心悔改,纠正行为,迷途知返。
 
亲职教育:指协助帮教家庭建立良好亲子关系,引导父母科学理性教育子女,帮助构建和谐健康家庭关系
“我们平时忙于工作忽略了孩子,他们犯错,我们父母也有责任,听了您的告诫,我们今后会注意教育的方式方法,加强与孩子的沟通,关注他们的心理变化,更加关心爱护他们。”亲职教育现场,在未成年人检察官刘玲根据未成年人心理特点,引导家长们要学会换位思考,对孩子要多加关爱,要以平和的态度与孩子平等的对话,不能用“咆哮式”教育。听了未成年人检察官刘玲的话后,家长们纷纷反思道。
 
普法教育:指对未成年人普及法律常识,通过法治课、参观法治教育基地等方式,加强未成年人法律知识和法律意识
随后,未成年人检察干警带领家长和孩子们参观了黄石市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针对性地向他们讲解了违法犯罪后禁止从事的职业以及暴力侵财类犯罪的案例和法律条文,体验了出拳测试环节,让他们清晰的认识到一时的冲动往往会带来严重的后果。
参观末尾,五名未成年人严肃且认真的握拳举起了右手,面对宣誓词庄严宣誓,对自己和家人承诺,表示今后一定会遵纪守法,明辨善恶,远离犯罪。
下一步,西塞山区检察院将针对未达刑事责任年龄的未成年人犯罪以及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难以进行有效司法处理的现状,积极探索,联合多方力量逐步形成罪错未成年人临界预防“三色”预警机制,加快建成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大格局。

检察官:未成年人走上违法犯罪道路,往往有一个渐进演变的过程,当未成年人出现不良行为、严重不良行为乃至违法犯罪时,及时进行有针对性的干预、矫治,能够促进未成年人尽早认识错误,自我修复,回归正途。
彭小陛 刘伦文

Tips:
临界未成年人:涵盖三类人群,一是未达刑事责任年龄却涉嫌犯罪的未成年人,二是违反治安管理规定或被公安机关予以行政处罚的未成年人,三是有严重不良行为可能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
罪错未成年人临界预防“三色”预警机制:检察机关联合公安机关建立包含犯罪临界未成年人户籍、家庭成员、涉案情况等详细信息的数据库,并根据未成年人个人家庭情况、违法犯罪严重程度及以往违法犯罪记录,分为黄、橙、红三个预警等级,开展差异性帮教,实现“临界预防”。



 
 
电子杂志往期回顾

关注楚天法治微信公众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