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2-03 17:00:32 来源:楚天法治 点击: 0
2021年1月28日20时许,通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接110指令称: “通城县大坪乡九房村五组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伤者受伤严重,对方车辆已经不在现场”。经现场勘查,此警情为交通肇事逃逸案件,黄某某步行在通城县大坪乡九房村五组时被一辆二轮摩托车撞倒,摩托车驾驶员驾车逃逸,现场遗留摩托车碎片。
事故发生后,通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迅速成立专班,与通城县公安局集成作战指挥中心、通城县公安局大坪派出所等多单位合成作战,兵分三路展开调查,一组负责事故现场周边走访群众搜集线索,一组在现场进行勘察并提取碎片及血迹,一组负责调取视频调取肇事车辆信息。
次日,办案民警改变侦查方向,通过反方向侦查调取事故发生时段,去往案发现场视频监控,发现肇事车辆曾出现在庄前桥头路段,视频追踪中断,办案民警随即开始走访调查,并查看安装私人视频监控的商家,通过监控影像资料最终确认嫌疑人曾入住于鑫鑫宾馆。办案民警立刻前往鑫鑫宾馆,查看该宾馆的监控资料,发现嫌疑人在案发前入住该宾馆钟点房,通过入住时间段,查看宾馆入住登记,锁定了肇事嫌疑人胡某才。经过十五个小时的连续作战,于29日12时在胡某才其姐夫胡某从家中发现肇事车辆,并在大坪乡大坪村嫌疑人胡某才家中将其抓获。在交警大队,面对铁的事实,胡某才对自己肇事逃逸的事实供认不讳。
嫌疑人胡某才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通城县公安局刑事拘留,目前该案已在进一步侦办之中。
(李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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