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3日,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的嫌疑人叶某某(男 31岁 鄂州市人)、 陈某(男 25岁 大冶市人),被鄂州梁子湖区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
经查,犯罪嫌疑人叶某某,2019年5月,通过他人介绍办理银行卡"四件套"业务,并将银行卡用于网上赌博平台从中获利。
尝到甜头后,叶某某又拉拢朋友陈某办理了该项业务,二人一起从中犯罪活动。
鄂州公安机关开展"霹雳4号"行动以来,梁子湖区公安分局东沟派出所主动出击,及时破获了叶某某、陈某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案件。
到案后,二名犯罪嫌疑人对上述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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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敬明 郑小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