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说的是邻里之间在生活中可以相互提供帮助,长期以往,感情日益亲近。而在我们生活中,邻里之间难免出现一些矛盾和纠纷,一旦出现这样的问题,应该本着冷静、理智、和谐的原则处理问题才是上策。
近日,黄梅县公安局依法处置一起因农村邻里纠纷引发的故意伤害案件。
2020年12月26日13时许,独山镇陈大村八组村民陈某某因硬化抬高自家门口地平问题与邻居陈某发生冲突,双方在争执过程中情绪激动,继而发生殴打,在打架过程中,陈某某用铁锹将陈某左手臂打伤。
接到报警后,民警及时赶往现场处理。民警经初步调查了解后,建议陈某先到医院进行检查与治疗。
2020年12月27日,办案民警考虑到双方系隔壁邻居,于是民警们本着从根源化解矛盾的原则,耐心的组织双方进行调解。通过说法、说情、说理,但收效甚微,双方仍然各执一词,不肯让步。
2021年1月7日,独山派出所民警经过多次与双方进行耐心调解无效,双方均不让步,不配合调解,在无法达成相互谅解的情况下,根据前期取证情况,黄梅警方依法对陈某某处行政拘留七日并罚款三百元。
民警提示:请广大群众以此案为警示,到什么时候,都让我们牢记那句话:退一步海阔天空,忍一时风平浪静。在对待邻里关系上,发扬我们千百年来的优良传统和高尚风格,互助互爱,相互包容,团结和睦,做好生产,让和谐和安宁与我们永远相伴。
(
赵庆 余嘉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