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怪我自己一时见财起意,才犯下这样的错误,感觉检察院给我重新改过的机会,我会好好珍惜。”12月22日上午,武穴市人民检察院对一起拟不起诉案件召开公开听证会,该案犯罪嫌疑人祝某某对自己的行为懊悔不已。
2019年12月,犯罪嫌疑人祝某某到武穴市某就业培训中心上课,期间被害人周某某在讲课时,将自己的苹果手机放在祝某某的课桌上。祝某某回到座位上见到该手机,遂见财起意将周某某的手机盗走。经武穴市物价局价格认证中心鉴定涉案苹果手机价值为4914元。案发后,祝某某主动归案并退还被害人手机。
武穴市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陈利华
武穴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检察官李钰
为促进公平公正,武穴市人民检察院还邀请了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参与听证。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对拟不起诉案件事实审查认定、适用法律等进行全面阐述,同时对拟不起诉决定的理由进行说明。参会听证人员在充分了解案情的基础上,分别从法、理、情等不同的角度,发表了自己的评议意见,一致同意检察院的拟不起诉决定。
“祝某某案发后自动投案,主观恶性小,认罪态度良好,在犯罪后赔偿了被害人的全部经济损失,真诚悔过,我同意对祝某某拟作相对不起诉。”人民监督员叶留记说。
公开听证,是确保检察机关客观公正履行职责、准确适用法律的有效方法。践行新时代司法新理念,公开听证意义重大,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促和谐,促进“案结事了”,在追求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的同时,让公平正义更加可感可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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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瑜 李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