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2-14 20:14:28 来源:楚天法治 点击: 0
12月11日,黄梅县交警大队召集全县驾校、驾考中心负责人开会,就组织驾考学员参加交通安全劝导社会实践活动进行专题动员部署,全面启动驾考学员领证前参加交通安全劝导工作。
为切实提高机动车驾驶人交通安全文明意识,加强准驾驶员安全教育,带动推进文明创建活动,黄梅交警大队根据公安部《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等相关要求,决定自12月15日起,全县推行驾考学员领证前参与交通安全劝导社会实践活动,在初次领证驾驶人完成3个训练科目的基础上,增加一项4个小时的社会实践活动科目。
这项活动的办法是,初次申领驾驶证并通过科目一考试后的学员,在参加最后一个科目文明交通考试的时间段内,自行安排时间,以交通志愿者身份到指定路口,就近参加由交警或者派出所民警带领的不少于4小时的交通安全劝导活动,协助交警现场劝导和阻止行人和非机动车闯红灯、驾乘摩托车和电动车未戴安全头盔、车辆乱停乱放、行人随意横穿公路、车辆逆行等交通违法行为,交通堵塞时,协助疏导交通,凭带班交警签字的《学员社会实践活动派遣单回执单》,参加下一科目的考试。通过活动,让驾驶员身处路面一线,在协助管理交通秩序中切身感受交通安全的重要性,为驾驶员领证后从事驾驶活动打下安全第一的思想基础。
(刘利国 梅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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