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主办:湖北日报传媒集团指导协办:中共湖北省委政法委员会出品:湖北特别关注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法治导读:
“三重境界”守护大写的中国“V” ——郧阳检察助力南水北调中线核心水源区保护纪实 武汉都市圈检察机关大动作!九地在鄂州会签这份文件 武汉中院:以高质量司法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 检察开放日+新闻发布会 零距离见证湖北流域综合治理成效 中央、省级媒体组团“打卡”!深挖十堰检察新闻“富矿”! 荆州: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市平安建设工作情况 公安县:“两长”同庭履职,“亮剑”职务犯罪 唇枪舌战 精英对决丨荆州市检察机关公诉人论辩赛精彩来袭 2022年度十大检察新闻十大法律监督案例评选揭晓 “新时代推动法治进程2022年度十大案件”40件参选案例
网络交友需警惕 小心落入“仙人跳”陷阱
2020-11-26 15:27:46 来源:楚天法治 点击: 0
为获取钱财,伙同女友约男网友见面开房,与他人合谋实施“仙人跳”敲诈钱财。近日,蕲春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敲诈勒索罪对犯罪嫌疑人吴某某依法提起公诉。
吴某某与梅某(另案处理)本是一对情侣,为谋取非法利益,两人商议实施“仙人跳”敲诈他人财物,并找来潘某(另案处理)三人共同实施犯罪计划。2020年7月13日,梅某通过聊天软件与被害人张某约定在蕲春县某酒店房间见面,梅某进入房间后,趁张某去洗手间之际打开房门,让在门外等候的吴某某与潘某进入房间,吴某某谎称梅某是其妹妹,系未成年人,并对张某进行威胁、恐吓,要其出钱私了。被害人张某在要挟下,无奈转账5500元。次日,张某到公安机关报警。2020年11月18日,经蕲春县人民法院审理,认定吴某某犯敲诈勒索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
网络交友套路深,小心谨慎才是真!要保持健康的上网、交友心态,做到文明上网,不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一旦禁不起诱惑就很容易掉进犯罪分子布设的陷阱。万一被骗或者被敲诈,一定要保留好证据,及时报警,切勿选择沉默,助长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熊毅  袁超
电子杂志往期回顾

关注楚天法治微信公众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