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黄梅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大胜派出所组成联合侦破专班,协同作战,连续奋战8天,在濯港派出所的配合下,成功侦破“10.15”无牌三轮电动车肇事逃逸案。
10月15日20时许,在黄梅县工业园区新兴大道,发生一起伤人交通事故,行人刘某某被一辆红色无牌三轮电动车撞伤,伤情比较严重,肇事司机驾车逃逸。
案件发生后,黄梅警方迅速启动肇事逃逸案侦破工作机制,出警民警第一时间抢救伤员,并迅速展开现场勘查、调查走访等工作。专班民警通过走访目击证人和调看监控视频,确定肇事车为一辆无号牌红色三轮电动车,由此确立了以车找人的侦破思路,全力开展案件攻坚。专班民警克服肇事车无号牌、三轮电动车存量大等不利因素,大范围调取事发沿线监控视频,摸排追踪肇事车辆的轨迹线索,并发动群众对肇事车辆进行辨认,广泛收集案件线索。
10月23日上午,大胜派出所民警在辖区走访调查时,发现一棋牌室门口停放着一辆红色三轮电动车,车右前灯处破损,细心的民警发现该情况后,立即将事故现场遗落碎片与该车灯破损处进行比对,发现完全吻合。民警当场将肇事三轮车扣留。
10月23日下午,专班民警结合肇事车车型及车身颜色、碰撞受损部位比对、车辆运行轨迹、肇事司机体貌特征以及目击群众的陈述等,在充足的证据支撑下,确定肇事逃逸的红色三轮电动车驾驶人为黄某(男,汉族,黄梅县大河镇人,现年64岁,务农),并依法对黄某进行了传唤。该案在进一步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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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毅 刘利国 梅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