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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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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仓下住”藏爆患 牟利不成反被拘
2026-04-09 10:23:49 来源: 点击: 0
       清明假期期间,群众祭扫、踏青活动集中,烟花爆竹安全隐患风险上升。为切实保障辖区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嘉鱼县公安局高铁岭派出所牵头联合镇行政执法部门,周密部署、精准发力,开展烟花爆竹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成功查处一起非法储存、售卖烟花爆竹案件,以严格执法筑牢辖区安全防线。
       专项行动中,执法人员严格按照“全覆盖、无死角、重实效”要求,聚焦辖区商铺、闲置房屋、出租屋、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逐户开展排查整治,重点核查经营许可、储存安全等情况,同时结合典型案例宣讲相关法律法规,引导群众自觉抵制非法烟花爆竹、主动举报违法线索。
       排查中,执法人员凭借丰富经验,敏锐发现一处民房异常,当场查获违法行为人王某非法储存的烟花爆竹37件。经查,王某将烟花爆竹全部藏匿于民房二楼阁楼,阁楼下方为人员居住卧室,属典型“上仓下住”违规储存情形,且该场所未配备任何防火、防爆等安全防护设施,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执法人员当即固定证据,查封清点涉案烟花爆竹,并依法传唤王某接受调查。
       经调查,王某在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储存相关许可的情况下,心存侥幸,企图借清明假期需求旺季储存、售卖烟花爆竹牟利,其对自身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并对忽视安全隐患、触犯法律的行为深感懊悔。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高铁岭派出所依法对王某作出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没收全部涉案烟花爆竹,及时消除重大安全隐患。
            (马伟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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