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0日23时许,违法行为人胡某某、黎某某前往通城县隽水镇财富大厦附近时,看到路边一辆白色踏板摩托车无人看管,两人临时起意、合谋实施盗窃。

当晚,胡某某与黎某某合力将车辆缓慢转移至对面巷子藏匿。次日,二人又将车辆转移至北门小学附近巷子,并对摩托车车棚、锁芯进行切割更换,改装后用于日常出行。
案发后,警方迅速开展调查取证,于2月27日将胡某某、黎某某抓获归案。二人到案后如实交代了违法事实,主动将被盗摩托车归还受害人。
目前,胡某某、黎某某因盗窃已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警方提醒:
一时贪念毁前程,年少轻狂不是违法“挡箭牌”。无论金额大小,盗窃均属违法行为,必将受到法律惩处。请广大市民朋友要树立法治意识,自觉遵纪守法;家长切实履行监护责任,加强教育引导,莫因小事触碰法律红线。同时提醒市民,车辆务必妥善上锁、规范停放,不给违法人员可乘之机。
(李佳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