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主办:湖北日报传媒集团指导协办:中共湖北省委政法委员会出品:湖北特别关注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法治导读:
“三重境界”守护大写的中国“V” ——郧阳检察助力南水北调中线核心水源区保护纪实 武汉都市圈检察机关大动作!九地在鄂州会签这份文件 武汉中院:以高质量司法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 检察开放日+新闻发布会 零距离见证湖北流域综合治理成效 中央、省级媒体组团“打卡”!深挖十堰检察新闻“富矿”! 荆州: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市平安建设工作情况 公安县:“两长”同庭履职,“亮剑”职务犯罪 唇枪舌战 精英对决丨荆州市检察机关公诉人论辩赛精彩来袭 2022年度十大检察新闻十大法律监督案例评选揭晓 “新时代推动法治进程2022年度十大案件”40件参选案例
莫伸手,伸手必被捉!通城县沙堆派出所快速查处工地盗窃案
2026-01-21 09:48:49 来源: 点击: 0
       近日,通城县公安局沙堆派出所迅速行动,成功破获通修高速工地系列建材被盗案,抓获涉案人员3名,及时为重点项目建设挽回经济损失,有力保障了工程项目的顺利推进。
       此前,沙堆派出所接到通修高速项目部报警,称工地内钢筋、钢管等建材频繁被盗。建材失窃不仅大幅增加了工程建设成本,更对施工进度造成严重影响,项目部希望警方尽快介入调查。
       接警后,沙堆派出所立即展开侦查。办案民警通过现场走访摸排等方式,迅速锁定沙堆镇居民刘某某、周某某及卢某某3名嫌疑人,并果断实施抓捕行动。
       在3名嫌疑人家中,民警当场搜出钢筋、钢管、工字钢槽等各类被盗建材,总重量约4吨。经审讯,3名嫌疑人对其盗窃工地建材的违法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刘某某系单次实施盗窃,情节相对轻微,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周某某、卢某某二人则长期多次盗窃工地建材,已涉嫌盗窃罪,目前已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醒
       切勿贪图小利、以身试法,盗窃公私财物必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同时,呼吁各工程项目单位强化安全防范措施,完善人防、物防、技防体系,加强工地巡逻值守,及时排查安全隐患,发现可疑情况或被盗案件,第一时间报警求助。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李佳玫)
电子杂志往期回顾

关注楚天法治微信公众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