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8月15日起,通城县公安局城北派出所接连收到辖区周某、杨某等人的涉卡线索,随后办案民警启动核查机制,展开全方位调查取证,在短时间内锁定非法出借银行账户的周某、杨某、何某、刘某。

“主动投案是争取从宽处理的关键。”针对4名人员情况,民警同步开展规劝工作——通过电话沟通、上门走访等方式,向其明确非法出借银行账户的法律后果,结合典型案例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相关规定。在法律震慑与民警耐心规劝下,周某、杨某、何某、刘某4人分别于8月17日、18日、21日主动到派出所投案,并如实陈述了非法出借银行账户的事实。

目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相关规定,上述4人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警方提醒:银行卡、电话卡属于个人重要证件,切勿因蝇头小利出借、出售给他人。一旦被用于违法犯罪,本人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如发现涉“两卡”违法犯罪线索,可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李佳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