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阳公安始终坚持民生导向,坚持小案不小办,切实加大对各类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近日,崇阳县公安局沙坪派出所以“零容忍”态度接连查处两起非法使用危险物质案件,依法给予6名违法行为人行政处罚,及时消除了辖区内公共安全隐患,以实际行动迅速回应群众期待。
吸食“笑气” 司机毒驾撞出违法链条
7月15日凌晨2时,崇阳县沙坪镇沙坪街某快递站门口突然传来刺耳的撞击声。接警后,值班辅警迅速赶至现场。只见三辆私家车“亲密接触”,肇事车辆驾驶员龚某摇摇晃晃走下车,眼神涣散、语无伦次,同车的邹某、陈某也神情恍惚,精神萎靡。

“当时就觉得不对劲,这三人状态明显异常,不像单纯的酒驾。”参与处警的民警汪特腾回忆,“现场勘查时,我们在肇事车辆后座发现了几个可疑的金属小罐,凑近一闻,有股特殊的气味,根据经验,我们判断有可能是‘笑气’。”
果不其然,审讯室里,龚某等人交代了吸食“笑气”的违法事实。7月14日23时许,三人驾车前往天城镇,从汪某处花500元购得2瓶“笑气”,返程途中便在车内吸食。“吸完后脑子晕乎乎的,手脚也不听使唤,等反应过来已经撞上了。”龚某懊悔不已。此次事故导致3辆私家车不同程度受损,所幸未造成人员伤亡。

“‘笑气’,学名一氧化二氮(化学式N₂O),是一种无色、有甜味的气体。长期吸食具有很强的成瘾性和精神依赖性,会对人体造成不可逆转的损伤,驾车时吸食更是拿生命当儿戏。”沙坪派出所副所长上官远介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崇阳警方依法对龚某、邹某、陈某非法使用危险物质的行为处以行政拘留10日处罚。7月22日,民警循线追踪,在天城镇将“笑气”供货人汪某抓获,因其非法买卖危险物质,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
光天化日 剧毒农药投河毒鱼被抓现行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7月26日正午,沙坪镇庙铺村五组殷家冲河道边,两名男子鬼鬼祟祟的举动,引起了正在开展防溺水巡逻民警的注意。
“当时我们沿着河道巡逻,远远看见两个人蹲在岸边,手里拿着一个农药瓶往水里倒东西,水面很快冒泡,小鱼小蟹浮了上来。”民警夏梓俊立即上前制止,当场查获剧毒农药“硫丹”空瓶1个,以及两人刚“收获”的约2公斤小鱼小蟹。

经查,违法行为人舒某、汪某因嘴馋想吃河鲜,便在沙坪镇一农药店购买“硫丹”,企图毒鱼解馋。“知道‘硫丹’有毒,但想着少吃点应该没事。”面对民警询问,舒某低下头。

“‘硫丹’是高毒农药,对水体污染极大,残留期长,不仅会破坏生态,人食用毒鱼后还可能中毒。”民警夏梓俊介绍,两人的行为已构成非法使用危险物质,舒某因主导作案被警方依法予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汪某因从犯被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小案不小办 守护民生无小事
“这两起案件看似‘不大’,但都跟群众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崇阳县公安局沙坪派出所教导员刘卓介绍,“该所始终坚持‘小案不小办’,6月份以来已侦破民生小案7起,打击处理8人,救助走失老人、儿童5名,为群众追回被盗物品和资金4万余元。”
群众的安全感,就藏在这些“小事”里。崇阳公安将继续以“零容忍”态度打击各类违法行为,让平安底色更浓、法治温度更暖。
(陈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