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拔钥匙,车辆未上锁,随意停在路边,人走车丢,许多电动车、自行车车主,都曾有过这样的经历,正是这种侥幸心理,让别有用心之人,提供了“钻空子”的机会。
6月8日,嘉鱼县公安局渡普派出所接到群众刘先生报警,称自己放在渡普镇中心街某店门口的电动车,当时有事情一着急,忘记锁车结果第回来之后电动车就不见了!
接警后,渡普派出所民警迅速开展侦查工作,通过调取周边监控录像、追踪轨迹等手段,逐步锁定了有重大作案嫌疑的渡普镇男子陈某某。民警发现陈某某在6月8日14时许,就在刘先生刚走不久,陈某某经中心街某店门口,“偶遇”了这辆未锁的电动车,眼见四周无人注意,淡定地将电动车“骑”走了......

6月21日,他再次窜至潘家湾镇,趁潘家湾镇某店门口无人之际,将许女士放置在店门口前的电动车盗走。
经查,陈某某于6月8日在渡普镇盗窃的电动车于21日销往潘家湾镇某电动车店,非法获利 1200 元。6月21日又将潘家湾镇盗窃电动车藏匿于渡普镇某村家中的厨房内。
两所民警根据侦查掌握的线索,迅速出击,在陈某某家中成功将其抓获,并当场查获被盗的某牌电动车。

“没想到这么快就找回来了,太感谢你们了!”看到爱车失而复得,许女士的感激之情溢于言表,紧紧握住民警的手,连声道谢!
目前,陈某某已被依法取保候审,其盗窃的两辆电动车均已返还给失主。
警方提醒:广大群众,务必加强对个人财物的看管,不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如遇财物被盗,应及时报警求助。
(宋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