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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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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溜进女公厕偷拍!通城公安:已拘
2025-07-14 11:06:58 来源:楚天法治 点击: 0
        7月10日正午,通城县公安局城北派出所的报警电话骤然响起。电话那头,李女士(化名)的声音带着哭腔,急促又焦灼:“警察同志,快来!有个变态在女厕所偷拍我!”光天化日之下竟发生如此龌龊事,值班民警不敢耽搁,立即携装备驱车赶赴现场。
       不料,警车尚未抵达,派出所又接到一起报警。一名胡姓男子在电话里慌张呼救:“有人要打我!你们快来救我!”令人诧异的是,这起报警的地点,竟与李女士所说的女厕所完全一致。“莫非是同一事件引发的?”民警来不及细想,脚下猛踩油门,加速赶往现场一探究竟。
       到了现场,经民警耐心询问,事情的来龙去脉逐渐清晰。原来,当天中午,李女士到公厕如厕时,突然发现有人正从侧边缝隙用手机偷拍。她当即报警,并打电话叫朋友赶来帮忙。而偷拍者正是胡某,他见状慌忙逃窜,跑出约20米后见无人追赶,竟心存侥幸,假装成普通如厕者折返厕所,不料刚进门就被李女士的朋友抓了个正着。眼看脱身无望,胡某竟反过来拨打报警电话,企图混淆视听、蒙混过关。
       “我就是想拍照满足下自己的私欲.....”到案后,胡某某对其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目前,胡某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法律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警方提醒:广大市民,尤其女性群体,在公共场所务必提高警惕,若遭遇偷拍等不法侵害,应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固定证据并第一时间报警。通城公安将持续重拳打击侵犯公民隐私等违法犯罪行为,坚决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绝不姑息。
           (​李佳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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