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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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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驾、无证驾驶,还挑衅民警? 拘留所里“醒醒酒”吧!
2025-07-01 11:22:30 来源:楚天法治 点击: 0
       无证驾驶、酒后驾驶都是严重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近日,有这样一位驾驶人,不仅“集二者于一身”,除拒不到案处理外,还辱骂、挑衅执勤民警,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请停车接受检查。”2025年5月11日20时许,崇阳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天城中队民警在道路巡查时,发现一辆无牌摩托车行驶轨迹异常,存在酒后驾驶嫌疑。执勤民警当即依法对其进行拦截检查,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驾驶人黄某明体内酒精含量为31mg/100ml,已达到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进一步核查发现,黄某明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规定,民警依法暂扣其驾驶的无号牌二轮摩托车,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并通知黄某明在十五日内到公安机关接受处理。
       案件办理期间,民警多次联系黄某明,其均以各种理由推脱,拒不履行法律义务。6月23日,民警再次通过电话通知黄某明到案接受处理,黄某明不仅拒不配合,还公然在电话中辱骂执法人员,严重挑衅法律权威。当日15时,民警果断采取行动,在黄某明家中将其抓获到案。
       目前,黄某明已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拘留10日处罚。此外,针对其无证驾驶、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还将依法作出相应处罚。 
       警方正告:任何企图逃避法律责任、挑衅执法权威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严惩,广大市民应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积极配合执法工作。
          (魏圆、林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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