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多起内河船舶交通事故给水上交通运输安全敲响警钟,鄂州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迅速行动,举一反三,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为人民群众安全出行营造良好的水上交通环境。
"防"字为先。加强与气象等部门协作,密切关注汛情灾情水情及其变化,跟踪监视,监测和掌握航道水深、流速以及大风、大雨等灾害天气情况,及时利用微信群、电话方式发布预警信息,同时根据天气情况,在不具备安全航行条件时,果断采取停航措施,确保渡运安全。"查"字为要。聚焦渡船、旅游客船等重点船舶,强化对船舶救生、消防以及智能监控等设施设备配备,船员驾驶能力和值班情况,公司应对恶劣天气安全防范情况等进行排查检查,对船舶安全状况不达标的坚决停航停运,严防事故的发生。
"守"字为本。五一节日期间,支队将长江中队执法人员临时抽调到内河中队,加大对梁子湖旅游渡运现场监管和巡航力度,严查船舶违章冒险航行、超载航行,严查船员无证上岗、酒后上岗,严肃查处旅客携带危险物品上船等违法行为。
五一以来,支队港航海事大队内河中队共发布气象预警信息6条,发布停航令1次,排查并督促公司整改船舶安全隐患3条,有效地预防了水上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
(周启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