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新春第一会吹响了全省优化营商环境的号角,企业的稳定发展成为各界关注的焦点。近日,嘉鱼县公安局官桥派出所成功调解了一起历时七年的经济纠纷积怨,不仅化解了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矛盾,更为企业的持续发展保驾护航,成为优化营商环境的生动实践。
合作起纷争,企业发展遇困境
2018年10月,居民官某(化名)与乔某(化名)怀揣着创业梦想,商议在官桥镇工业园开办洗染厂。当时,两人口头约定,乔某出资五十余万购置洗染设备入股,官某则负责租赁厂房、购置运输皮草车辆、聘请工作人员等日常经营事务。由于双方的信任,这次合作并未签订书面协议,为后续的纠纷埋下了隐患。
2020年4月,突如其来的疫情给洗染厂带来了沉重打击,生意一落千丈。无奈之下,官某和乔某再次口头约定,乔某在收到近40万洗染费用后退出经营,由官某独自支撑。
2025年4月1日,平静被打破,双方因债务纠纷报警。官桥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进行了口头调解,官某需支付10万元补偿款给乔某,乔某即日退股。可几天后,乔某反悔了,认为补偿款太少,至少要20万才合理。遭到官某拒绝后,乔某带着婆婆和老母亲住进了洗染厂车间,严重影响了洗染厂的正常经营。官某无奈之下,再次报警并向有关部门投诉。
真情调解化干戈,企业迎来新转机
官桥派出所民警深知这起纠纷若处理不当,不仅会让两家矛盾加深,还会对洗染厂的经营造成更大影响,进而波及当地的营商环境。在第一次出警后,民警迅速展开了细致的调查,全面梳理了双方前期的合作情况、投入资金以及收益明细。考虑到这是一起债务纠纷,民警建议双方通过诉讼解决。但双方都表示,虽然对基本事实没有异议,可合作及退股协议都是口头形式,没有文字凭证,打官司不仅耗费金钱,还会耗费大量精力,都希望派出所能帮忙调解。

面对双方高达10万元的诉求差距,民警深知调解难度巨大。一方面,他们严肃告诫乔某,不能影响洗染厂的正常经营,否则将依法严肃处理;另一方面,民警单独与官某沟通,耐心分析利弊:如果走司法程序,双方都可能因举证不足陷入漫长的诉讼过程,这对企业的发展极为不利,适当在经济上做出一些让步,能让企业尽快恢复正常运转。
经过民警耐心的沟通,乔某表示愿意让步,将补偿款要求降至18万元,官某也从最初的10万元提高到12万元,但双方依旧僵持不下。民警没有放弃,他们一次次地组织双方协商,通过宣讲法律知识、摆事实讲道理,从情、理、法多个角度进行劝导。最终,在民警的不懈努力下,双方都做出了适当让步,达成了首付3万元,余款12万元按月付5000元,两年还清的协议。
为防止双方再次反悔,发生拉锯战,官桥派出所积极联系官桥镇人民法庭,在法官见证下达成协议并经司法确认,若一方反悔,另一方可申请司法强制执行!当双方握手言和的那一刻,积压在心中七年的 “怨气” 终于化为了 “和气”。
践行 “枫桥经验”,护航营商环境
在此次调解过程中,官桥派出所积极践行新时代 “枫桥经验”,始终秉持“矛盾不上交、服务不缺位”的理念,主动回应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和高效服务的新需求、新期待。他们充分发挥基层派出所维护营商环境的关键作用,将行政调解与司法调解、人民调解紧密结合,成功将矛盾化解在基层。
官桥派出所负责人表示:“营商环境是高质量发展的生命线,我们的目标不仅是解决纠纷,更是要保障企业的正常经营,官桥派出所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和县公安局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服务支点建设部署要求,树牢“人人都是营商环境”理念,积极主动维护企业和群众的合法利益,为辖区的和谐稳定和经济发展贡献了公安派出所力量,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这起历时七年的经济纠纷积怨的成功调解,是官桥派出所优化营商环境的有力见证,也为公安机关在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方面提供了宝贵经验。
(龚荣华、李晓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