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鄂州市空气质量持续好转,连日来,鄂州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结合实际,主动出击,纵深发力,多管齐下,强力推进污染防治攻坚,全力守护“鄂州蓝”。
强力施监管,严格管控臭氧作业。根据鄂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鄂州重污染天气应急办〔2024〕12号《关于启动鄂州市第一次臭氧污染临时管控措施》的文件通知,4月22日,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鄂城大队公交客运中队出动执法车辆1台,执法人员4名,加强对汽修门店管控,同时要求各汽车维修企业严禁露天喷漆作业和出店占道经营,鼓励建有标准喷漆房的汽修门店 10 时-18 时日照强烈时段尽量错峰进行喷漆作业。同时还要求机动车维修企业对废机油、废电池等维修废物进行规范化管理。必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危险废物的转移及处理。
打造“绿色港”,促进长江水生态持续向善。本周以来每日晚,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港航海事大队长江中队出动执法车辆1台,执法人员2名,对三江港区、五丈港区重点散货码头等沿江港口码头开展夜间巡查,督促各码头落实污染天气临时管控措施,停止作业,促进长江生态问善向好。
筑牢“防尘墙”,让天更蓝地更绿。加强宣传教育和源头管控。执法人员深入辖区货运源头企业、运输企业,向企业负责人和驾驶员宣传渣土运输政策和车辆运输规定,要求所有运输车辆上路必须密闭包扎上路,防止渣土、砂石“飞扬撒漏”。
下一步,鄂州支队将通过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紧盯重点、精准发力,以更高标准、更实作风、更硬举措,全力推进交通运输污染防治各项工作,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助力城市创建武汉都市圈协同发展示范区建设高质量发展。
(周启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