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季行动开展以来,崇阳公安立足主责主业,主动出击,狠抓落实,对各类违法犯罪行为零容忍,社会治安秩序持续平稳。近日,崇阳县公安局大桥派出所查处一起故意损毁公私财物案。
自2月份以来,天城镇某小区房屋窗户、汽车玻璃等财物经常被人用弹弓钢珠损坏,影响极为恶劣。接到群众报案后,大桥派出所高度重视,联合县局刑侦大队前往现场走访勘查,全力寻找违法行为人的蛛丝马迹。
8月17日,民辅警通过分析研判及现场蹲守,成功将违法行为人刘某抓捕归案,并在其家中缴获弹弓1把、钢珠125颗。“用弹弓打鸟也是不对的!还十分危险,打到过往行人和保护鸟类,就可能涉嫌违法犯罪!”民警在抓捕现场强调。
据刘某供述,今年以来,他在网上购买弹弓和钢珠,经常在天城镇某小区后山坡上打鸟,打鸟途中弹珠不慎将附近居民房屋窗户、汽车玻璃等公私财物损坏。

经审讯,刘某对其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事实供认不讳。目前,刘某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十五日处罚。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民警提醒:切勿因个人情绪而采取故意损毁公私财物、封堵道路等极端行为,不然不但没解决问题,反而身陷囹圄,得不偿失。
(魏圆 陈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