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1日晚11时10分许,鄂州梁子湖区公安分局梧桐湖派出所,接到辖区某粮油副食超市老板报警称:店里的现金和部分商品被盗。
接警后,梧桐湖派出所专班民警,在分局办案大队的配合下,经深度分析研判,精准布控出击,在24小时内将犯罪嫌疑人冯某某(化名)抓获归案。
2月17日早晨6时许,犯罪嫌疑人冯某某,使用铁棍撬门的方式潜入该商店,偷走三包黄鹤楼硬珍香烟,由于被盗商品较少,商店老板当时并未警觉,于是冯某某心存侥幸,于2月20日早晨6时许,使用同样的方式,再次潜入该店盗走现金11000余元和商品若干,共计价值12000余元。
经讯问,冯某某在铁的证据面前,对自己两次盗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莫伸手,伸手必被捉。日前,犯罪嫌疑人冯某某已被鄂州梁子湖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此案仍在进一步侦办之中。
(夏敬明 张洪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