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4日上午11:47分许,鄂州梁子湖区公安分局太和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1月3日晚,自己存放在某处的小车车内的6条黄鹤楼硬珍香烟等物品被盗,价值近2500元。
经民警调取案发现场视频监控,发现1月3日晚,路过案发时间段现场的一辆白色小轿车内乘坐人员有重大作案嫌疑。
4日下午14时50分许,梁子湖区公安分局太和派出所专班民警,通过派出所综合研判室再次提供的情报,在分局办案大队的配合下,结合该车的行驶轨迹,终于在辖区铁贺线某路口将作案车辆成功拦截,现场抓获嫌疑人三名。
经询问,三名嫌疑人对案发当晚偷开亲戚的车辆,对停放在某处的被盗物品车辆,以拉车门的方式(车门未锁),作案盗窃车内香烟等,然后卖给一批发部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日前,此案仍在进一步侦办之中。
公安机关提醒广大车主,年关将至,一定要保管好自己车内的财物,下车后要确定车门锁好后再离开,重要物品最后不要放在车内。
(邱亮 夏敬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