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陈昭 张炜)10月19日上午10时许,一只野生刺猬不知从何处爬到崇阳县沙坪镇某街边垃圾站附近,幸好遇到热心群众将其送到派出所。该热心群众称,其在倒垃圾的时候发现该刺猬蜷缩在垃圾堆,为了给小刺猬提供更好的保护,便将其送到派出所请求救助。
民警对该刺猬进行检查,其身上并无明显伤痕。在联系森林警察大队及林业部门后,初步确认该刺猬属于国家“三有”保护动物(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据了解,刺猬性格孤僻,天性胆小,一旦脱离野生环境容易被饿死,不适合圈养,就近将它放归自然是最好的办法。19日下午,在确认刺猬无外伤的情况下,民警将其带至野外进行放生。
近年来,随着崇阳公安不断加大对破坏野生动物违法犯罪案件的查处和宣传力度,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加强,也加入到保护野生动物的队伍中,保护野生动物就是保护我们人类自己,让我们携起手来,加强我县生态文明建设,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处,建设美好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