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人父母,一言一行,随时随地潜移默化地影响着孩子,无论如何家长都应该成为孩子榜样,可有的家长却背道而驰,喝了酒还带着孩子开车上路。9月15日,洪湖警方通报:近日,洪湖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四中队在“百日行动”酒驾整治行动中,查获一名带娃酒驾的“酒司机”。
9月6日晚,一名男子驾驶一辆黑色鄂DV1***小型轿车,带着5岁的女儿从洪湖市城区柏枝路前往园林路商店买东西,途经园林路路段时,被交警四中队执勤民警查获。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73mg/100ml,但该车司机对交警检测的结果不满,要求重新检测。随后,民警将该司机王某(39岁。洪湖市老湾回族乡人)带到医院抽取血样检测,其结果仍为酒驾。
“酒后驾车是严重违法行为,酒后带孩子驾车更不应该,这不仅威胁本人、孩子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而且还对孩子幼小心灵造成不良的影响。”民警对酒驾司机进行了严厉批评,并对其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依法给予其记12分,罚款2000元,暂扣驾驶证六个月处罚。
(吴道敏 李欣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