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9-13 14:10:25 来源: 点击: 0
众所周知,车辆必须定期接受检验,检验合格后才能上路行驶,已经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存在很大隐患,部分交通参与者交通安全意识薄弱,交通法律法规掌握不够,一旦发生事故,就可能危及自己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
自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开展以来,崇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全警动员、尽锐出战,积极部署,主动作为,严查严打交通违法行为,有效防范清除面上安全风险隐患,进一步营造平安稳定的社会秩序,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出行安全。
近日,崇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缉查布控中,查获鄂ACXX19号、鄂AIXXZ9号牌等6台小型面包车,这些车辆属于常年交通违法、不年审且已达报废年限车辆。交警大队依法对驾驶员进行处罚,并收缴报废车辆送至强制报废。
崇阳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们,车辆达到国家报废标准时,请主动到相关部门申请报废,切勿驾驶报废车上路危害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法条科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条规定: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对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余山崇 陈昭 魏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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